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鄂尔多斯等27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2〕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中国(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跨境电商综试区”)建设,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和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起草了《中国(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现将《中国(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2年6月19日之前将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39191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 附件1:中国(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中国(泰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x 泰州市司法局 2022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