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决策,结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2〕39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着力加快我市光伏发电发展,持续优化能源结构,推动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指导意见》,现将《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2年7月14日之前将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39191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泰州征求意见”首字母) 附件1: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 泰州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