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提升基层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大力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为推动泰州“高质量发展站稳全省第一方阵”提供坚实消防安全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及国家、省、市关于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等系列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市消防救援支队起草了《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从7月19日开始至8月3 日结束,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反馈
征集期内,收到广大网民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意见》提出的修改建议。现汇总如下:
1.《意见》第(六)完善日常监管机制中,“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照上级规定,通过委托执法方式赋予乡镇(街道)消防监督检查以及一定范围的行政处罚权限。”建议修改为“各级消防救援机构依照规定,依法赋予乡镇(街道)消防监督检查以及一定范围的行政处罚权限。”
2.《意见》第(十一)提升消防监督管理效能中,“全面应用消委会管理平台,规范落实乡镇(街道)“双备案”制度…”建议在文件中明确“双备案”的内容;
3.寺巷街道派出所旁边设有消防队,野徐镇上没有消防队,建议在乡镇也设消防队,并且建议对镇上店铺的消防安全管一管,查一查,防止发生火灾。
三、回应处置措施
从反馈结果来看,社会公众对《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普遍持赞成态度。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根据具体意见建议,逐条斟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部分,进一制定好《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