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和《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20〕26号)精神,建立健全泰州市自然保护地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做强生态支撑,现结合本市实际,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起草了《泰州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现将《泰州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2年8月9日之前将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39191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泰州征求意见”首字母) 附件1:泰州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泰州市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公开意见征求稿)》解读.docx 泰州市司法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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