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本市长江水域环境,防治船舶污染,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和《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泰州海事局起草了《泰州市长江水域船舶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现将《泰州市长江水域船舶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您可在2022年9月2日之前将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39191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 附件1:泰州市长江水域船舶污染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泰州市长江水域船舶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 泰州市司法局 2022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