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属区管企业监督管理,厘清市国资委、区政府(管委会)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国资办”)权责边界,切实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市国资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厘清监管市属区管企业权责边界的意见》。现将《关于进一步厘清监管市属区管企业权责边界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0月20日—10月30日,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39191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泰州征求意见”首字母) 附件1:关于进一步厘清监管市属区管企业权责边界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进一步厘清监管市属区管企业权责边界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x 泰州市司法局 2022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