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现将《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1月30日—12月30日,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839191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泰州征求意见”首字母) 附件1: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泰州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x 泰州市司法局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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