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为防治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泰州市市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结合市区实际,市公安局起草了《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现将征求意见情况说明如下:
一、征求意见范围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从2022年12月5日开始至2023年1月4日结束,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二、意见建议反馈
征集期内,收到广大网民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通告》提出的修改建议。现汇总如下:
1.建议主城区除夕、初一、初五、元宵解禁燃放烟花爆竹,郊区不限;
2.建议在泰州地域经营烟花爆竹的网点,有关部门可以收取一定的费用以补偿节日环卫工人增强的工作量;
3.建议小区内一律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防止高层受灾;
4.建议给老百姓一个适当的时间和空间进行过年的文化传承,现在的儿童和青少年已经对中国传统节日的理解越来越淡薄,建议正确疏导,给予适当空间,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回应处置措施
从反馈结果来看,社会公众对《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普遍持赞成态度。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根据具体意见建议,逐条斟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部分,进一步制定好《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