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省有关决策部署,加快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21﹞26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泰州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现将《泰州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全文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大众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6日,意见建议通过邮寄信件、传真或者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 通信地址:泰州市司法局行政法规处 邮政编码:225300 传 真:0523-86197862 电子邮箱:tzzqyj@126.com 附件1:泰州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泰州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解读.docx 泰州市司法局 2023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