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奋进“十四五”、开启新征程的开局之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主题主线,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加强宗教事务法治化治理,积极推动民族宗教工作提质、提标、提效,有力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宗教和顺,为开创幸福泰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民族宗教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围绕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大培训”活动,推动民族宗教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全会提出的重大思想观点、重大目标任务、重大工作部署,谋划推进民族宗教工作,团结带领宗教教职人员、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为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智慧和力量。 学习宣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将民族宗教工作融入大统战格局,进一步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将《条例》中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着力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等活动,举办全市首届少数民族文艺展演、第五届民族风味拉面技能比赛,积极参与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工作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行动,打造一批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基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基地、青少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践基地等新载体。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宣讲活动,做强做优做精“石榴籽工作室”“丝路石榴红”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品牌,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全省民族工作“红石榴家园”创建。 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建立宣传引导和服务管理机制,发挥市民族团结促进会作用,推进高校、企业等领域民族工作。 三、切实加强宗教事务法治化治理 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和新建建筑物的审批与监管,规范建设行为。 加强民间信仰规范管理。 开展城市基督教工作调研。 四、积极推进宗教中国化泰州实践 在宗教界大力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宣传教育、“五个认同”主题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常态化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进”场所等活动,引导宗教界坚持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 支持宗教界加强宗教思想文化建设,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指导市宗教文化研究中心围绕“幸福水天堂”加强宗教文化研究。 贯彻落实《宗教团体管理办法》《江苏省宗教团体管理办法》,修订市级宗教团体考核办法。 指导市佛教协会、市道教协会完成换届工作,推进县级宗教团体按期换届。 开展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场所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场所管理标准化建设。高标准完成场所法人登记试点工作。推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民主管理组织改选工作。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 贯彻落实《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管理,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指导宗教界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法治教育、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宗教教育和道德教育。建立健全市、县宗教后备人才库。 五、有效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治理水平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全市民宗系统“八五”普法规划,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普法工作。 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法治宣传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搞好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拉面店“五进”活动,多平台多载体扩宽普法深度和广度。 组织开展《宗教事务条例》《江苏省宗教事务条例》执行情况调研检查。 深入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加大依法行政培训力度,完善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六、坚决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 制定下发《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实行安全管理积分制,强化场所主体责任落实,着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行“一单四制”,确保各类风险隐患治理到位。 服从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压紧压实属地、团体、场所和个人“四方责任”,从严从紧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健全“联防、联调、联处、联控”机制,完善民族宗教事务网格化治理机制,抓实抓细社会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 七、扎实抓好民宗部门自身建设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抓好党的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把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贯穿民族宗教工作和部门自身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活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等活动,激发干事创业激情,积极推动“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 持续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建好建强机关党支部,促进“三务”融合,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党员干部监督管理。加强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约束力、执行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 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推动“讲团结、顾大局,勇担当、敢作为,守纪律、转作风”。 完善定期教育培训机制,分层分级加强对从事民宗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民宗工作队伍整体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