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民宗局,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和省、市民宗局长会议部署要求,持续推进苏办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落地落实,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拟于5月开展2021年“泰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21年“泰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泰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4月27日 附件 2021年“泰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全社会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各民族不断深化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大好局面。现制定2021年“泰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1年5月 二、活动主题 庆建党百年华诞 谱民族团结新篇 三、主要内容 (一)重点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意义。新的历史起点上,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党的十九大写入党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明确为民族工作主线,十九届四中全会更将其强调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着优势,成为全党全国人民实现中国梦新征程上的共同意志和根本遵循。各地要认真做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宣传教育,继续深化中办发〔2018〕65号、苏办发〔2019〕29号、泰统字〔2020〕6号文件的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各族群众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营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良好氛围,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二)大力宣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过程中,各市(区)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以“四个共同”“五个认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新境界,找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社会心理的契合点、与民族感情的共鸣点、与群众切身利益的结合点,增强各民族的情感联系、文化共性和心灵共鸣,把各族群众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进民族团结、共建美好家园上来,共同致力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 (三)广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挖掘一批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组建宣讲团,对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代表进行重点宣传,充分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发出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讲出民族团结进步好故事、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用身边的一个个“微故事”影响和带动各族干部群众,唱响民族大团结的时代主旋律。 四、工作举措 (一)推进第二批江苏省“红石榴家园”创建活动。按照《江苏省“红石榴家园”创建活动测评指标》要求,在去年各地实践的基础上,各市(区)要对照测评要求,总结经验、创新思路、认真选育、精心打造体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特色的“红石榴家园”,指导各市(区)“石榴籽”工作室、“石榴籽”驿站开展系列创建活动,为推动我市民族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幸福泰州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二)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根据《省民宗委 省委统战部 省教育厅印发 <关于在全省部分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民宗办发〔2021〕30号)文件精神,以江苏省口岸中学、姜堰南苑学校、泰兴市姚王小学、泰兴市黄桥小学等为重点,积极探索在中小学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体制机制、载体渠道和方式方法,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上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广泛组织开展实践活动、精心培育打造示范典型,努力把中小学建成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窗口和示范基地。关于在全省部分中小学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的工作方案> (三)举办全市少数民族优秀舞蹈文化活动。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开展好群众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进一步加强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在全社会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各市(区)民宗局要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少数民族优秀舞蹈文化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选拔优秀作品参加泰州市首届"丝路石榴红杯"少数民族文艺展演,于5月底前将2—3个展演作品报市局民族处。 (四)打造多样宣传教育平台。各市(区)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社区、乡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化广场大舞台等,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民族文化体育活动,春风化雨、寓教于乐,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活动,也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载体。各市(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工作部署,明确活动主题,完善工作措施,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实施,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二)坚持因地制宜。各市(区)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工作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要突出活动重点,统筹利用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文化特色和行业特色等资源,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三)及时总结报告。各市(区)要认真总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典型做法,提炼成功经验,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各市(区)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请于6月10日前报市局民族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