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0/2011-00085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民宗局 | 发文日期 | 2011-11-04 |
文 号 | 时 效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泰州市民宗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报告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15日。
一、概 述
根据《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2004年11月1日起我局正式开始对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运行正常。201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24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为0件;无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无收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0年,本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条。其中,机构概况类3条,政策法规类1条,规划计划类9条,业务工作类11条,人事信息类1条,工作年度报告类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2010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答复办理情况
本局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有关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共25件,均及时处理。
五 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六 收费
本年度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工作职责主要是从事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较少,产生的信息量较少,因此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信息更新的量不足,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今后,我局将进一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覆盖面,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2011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公开渠道,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使政务公开切实发挥为民服务、利民监督的成效。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