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0/2011-00087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民族、宗教 |
发布机构 | 市民宗局 | 发文日期 | 2011-11-04 |
文 号 | 时 效 |
一、概 述
根据《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2004年11月1日起我局正式开始对外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运行正常。
2007年,我局共新增主动公开信息60条;,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不予公开为0件;无针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无收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局200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3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1条,行政权力公开方面46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0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情况
本局2007年度共接受市民有关咨询、投诉、举报、建议共3件,均及时处理。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控)0件。
六、收费
本年度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我局工作职责主要是从事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较少,产生的信息量较少,因此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信息更新的量不足。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如工作的规范性需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速度需进一步加快,信息公开需进一步全面等等。这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高: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二是全面梳理信息公开项目;三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2008年,我局将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宽公开渠道,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使政务公开切实发挥为民服务、利民监督的成效。
二○○八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