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费用、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自2012年以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题部署,明确重点任务、工作要求和责任部门,全面有序推进工作,年末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评估,形成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推进、年末有考核的工作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工作由中心办公室和业务一处共同负责,并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一名副主任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成员由办公室、业务一处、业务二处、监察处等四个处室的相关人员组成。
(二)规范信息清理。在信息清理中,对需上报的信息坚持主管领导签阅制度,对填报的信息严格审核,与法律、法规保持高度一致。将清理后的信息编入行政服务中心局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三)提供制度保障。制定了《泰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设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等工作程序,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报批审查、保密审查、申请受理、定期考核、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行政服务中心2012年度通过泰州市政府信息平台审核后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条;通过市行政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公开信息6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度,我中心未收到相关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资讯处理情况
2012年度,我中心共接受群众咨询两百多人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度,我中心政务信息公开及时透明,故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复议、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无
(二)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2012年,我中心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把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日常学习培训中,通过印发学习材料、集中学习、辅导讲座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全面把握《条例》精神。全年共组织1次面向全局人员的学习贯彻《条例》专题学习日,不断提高执行《条例》的能力和认识。通过学习宣传,使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要求,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我中心的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务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人手不足。由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是兼职工作,在日常事务繁多的情况下,政务信息公开录入会有滞后现象发生。二是工作开展创新力度不够。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由于录入信息繁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数量达标、质量不高、缺乏创新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我中心着力在以下三方面改进提高。
(一)提高认识,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全系统出发,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列为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同时,我中心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督,严肃公开纪律。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社会监督,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在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领导的责任。
(三)注重实效,规范公开形式。认真解决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制定、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措施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实际,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办实事、重实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疑点、难点问题,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做到市委和市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