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9/2013-00094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城乡建设(含住房) 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3-03-20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13年3月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以在泰州市住建局网站(www.tzj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进行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地址:海陵南路308号,邮编:225300,电话:0523-86882679,传真:0523-86882727)。
一、概述
2012年,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立足城建管理职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载体建设、加强监督检查,扎实稳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泰州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地开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要求,准确把握政府信息的使用范畴,明确“一事一申请”的原则,加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改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进一步加强、完善了保密审查和协调会商。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并召开会议落实部署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定期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对于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专人全程跟踪,把好审核关,认真及时办理每一份申请,确保每一位申请人都能按期收到准确答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参考样本》(部门版)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对“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改造,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完善信息公开手段,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四)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加强工作指导为措施,督促各直属单位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意义和重要性的认识,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水平,增加了信息公开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共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文件79条。 内容包括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民生公益(房屋拆迁)、住房保障、城乡建设管理、路况信息、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等。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目录》、《指南》和信息内容,并接受搜索和下载;设立“泰州建设新闻” 栏目,及时公布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设立“ 最新文件”栏目,及时公布我局发布的最新文件;。同时,不断拓展新的公开载体,通过局网站 “公共参与”、“访客留言”、 “网情直达”、“市长信箱”等栏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便了群众办事。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对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相关文件建立了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受理、审核、处理、答复制度和办理程序做了明确规定,并明确了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等内容为不予公开事项。同时,明确了受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积极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工作方式和经验。2012年度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1条,对于每一条依申请公开我们都按照要求进行了规范的答复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目录还不够细化,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差距,网上信息服务功能及服务效率有待进一步增强和提高。今后将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做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三)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制定年度学习培训规划,每年有重点、有侧重地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信息公开相关专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