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陆志鹏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泰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泰州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获原则通过的《暂行规定》明确,我市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即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都负有领导责任,党政领导在履行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其中,各市(区)及乡镇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本级安全委主任,建立专家检查制度,把安全生产政策法律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建立应急救援专家库和应急物资装备资源库。
“各地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一刻不能放松。冬天是最容易发生火灾的季节,要结合季节性特点,加强安全生产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各项防范举措落到实处。”陆志鹏强调,到了年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安全生产检查,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确保建筑市场安全。
近年来,随着市区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攀升,停车难现象日益突出。获原则通过的《暂行办法》明确,我市将规范市区停车场管理秩序,规范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停车场建设。市区停车场服务收费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实行“四高四低”的差别定价政策,即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道路高于非道路、白天高于夜间、地上高于地下。停车收费的车型分为小型车、中型车和大型车,计费方式包括计时、计次两种。
陆志鹏指出,解决停车难,是一件大事,老百姓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实行停车场服务收费,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停车行为,保障城市畅通,让城市管理上一个大的台阶。希望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抓紧落实,尽快拿出市区停车场建设的规划。
常务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泰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管理办法》、《泰州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办法》、《泰州市全面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政策性安置退役士兵工作的实施意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