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9/2014-00081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14-04-10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2014年3月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本年度报告的统计时限为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以在泰州市住建局网站(www.tzj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进行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联系地址:海陵南路308号,邮编:225300,电话:0523-86882679,传真:0523-86882727)。
一、概述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方便群众为立足点,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围绕中心、贴近民生、强化措施,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先后出台了《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管理办法》、《泰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以及关于贯彻《泰州市政务信息公开办法》的实施细则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对各单位、处室的年终考核的内容之一。各处室、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都能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处室、本单位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各自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建立了严格的受理流程和登记、查寻、办理、备案、统计等程序,做到程序规定,配合默契,运转有序。同时充分发挥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对各单位的执法、服务及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严格按照《市建设局关于违反政务信息公开规定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同时,对有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程序、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保密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信息发布程序、报送主动公开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信息发布的审核流程、更新等工作有了新要求,从而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有效和政府信息的安全。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在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栏目分为机构职能、政策文件、规划计划、重大项目、民生公益、泰州建设、信息公开年报及其他,全年我局在政府平台上发布政府信息574件。为方便公众更加了解我们的工作,我们还设立“泰州建设新闻” 栏目,及时公布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设立“ 最新文件”栏目,及时公布我局发布的最新文件;同时,不断拓展新的公开载体,通过局网站 “公共参与”、“访客留言”、 “网情直达”、“市长信箱”等栏目,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方便了群众办事。对于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公开,我们分别在局网站、房管局网站、政府门户网站、报纸、电台进行了发布,并在各街道社区进行了纸质文件的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积极开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2件,其中在线申请9件,纸质申请13件,均按有关要求给予了答复。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房屋拆迁公告的公开、房屋验收情况、房屋公维基金等方面,其中有10件不属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1件信息不存在, 1件内容描述为123,碰到此类问题,虽然不属政府信息公开和我局职能,但我们都能及时作出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事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发现诸如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形式相对单一等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思路,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要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随时根据局机关工作重点和热点开设专题栏目,开发和完善互动栏目功能,完善网上咨询、建言等互动栏目的功能,使其更加便于用户使用。二是要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接收社会监督与提供信息服务等方面的关系,提高工作效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