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8/2015-02731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科技 报告 |
发布机构 | 市科技局 | 发文日期 | 2015-12-24 |
文 号 | 时 效 |
本年报是根据《泰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泰州市科技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泰州市科技局办公室,电话:0523-86399026。
一、概述
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门配备了3名专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公共查阅室。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操作程序,明确职责、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强化公开信息的审核、发布、更新,进一步促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群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以本局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更新信息,不断丰富网站内容。截止2015年12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91条,全文电子化达100%。门户网站更新信息951条。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网站开辟专栏、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2015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5年度收到市委书记信箱2件和市长信箱3件,均按期办结。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支出和收费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由于本局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更新要更及时一些。
(2)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所属单位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认真梳理,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