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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330/2016-05054 分 类 市政府办文件 综合政务 电子政务 意见
        发布机构 市政府 发文日期 2016-12-05
        文 号 泰政办发〔2016〕160号 有 效 性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05 00:00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良好的办事创业环境、建设廉洁高效透明政府,都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决策部署,积极探索创新,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率先在全省建成泰州政务服务网,打造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市及市(区)两级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统筹升级改造行政权力运行系统,制定行权系统与部门业务系统接口标准,打造行政权力事项库和办件库。推动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建成全市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初步形成全市统一的人口库和法人库。建成全市统一、具有泰州特色的“我的泰州”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分散在政府各部门的公共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在线公共服务。但也应看到,政府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依然较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不高,企业和群众办事不便、重复提交材料、往返跑腿等问题仍然存在,亟需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实效。

          二、准确把握“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着力提升发展环境,让数据多走路、群众少跑腿,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二)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总体架构和标准体系,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

          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为核心,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增强政务服务的主动性、精准性、便捷性,提高群众办事的满意度。

          坚持协作联动。加强协作配合和业务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制度衔接,构建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联合推进机制,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坚持分步推进。把握轻重缓急,合理设定工作步骤,狠抓关键环节,分步分级实施,逐步扩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覆盖面,推进新技术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

          (三)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进一步优化提升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显着提升。2019年底前,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的新型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实体政务服务和虚拟政务服务深度融合,网络支付、物流、社会信用等配套服务基本完善,全市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线解决”初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可在网上办理。

          三、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各项工作

          (一)优化再造政务服务

          1.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省级“三级四同”行政权力清单和省市县三级便民服务事项目录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的全面梳理工作,不断完善行政权力和便民服务事项目录库,形成动态化的更新机制,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一网公开。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将应用面广、办事频率高的婚育收养、劳动就业、就医保健、教育服务、社会保险等事项作为便民服务事项目录的基础。统一规范权力事项编码与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目录、法定办结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形式、自由裁量标准、行政程序、流程图、常见问题解答等标准规范,为群众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2.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

          3.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

          4.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全市统一网上政务服务体系。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以及在线支付等服务;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

          (二)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

          1.推进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与融合。深入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在网络覆盖面和服务触点上,向市(区)、乡镇(街道)、社区延伸。加强与各地农村信息化平台、基层网格化服务平台的融合,实现所有服务一网协同。做好与省级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建立实时报送机制,实现省市政务服务网无缝对接。

          2.推进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建设。完善泰州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技术构架,推进网上政务服务APP建设,整合各类移动便民服务应用,集成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客户端。按照统一规范要求,推进市与市(区)政务服务移动客户端一体化开发、接入工作。不断拓展移动客户端服务平台,利用微信、支付宝等公共平台拓展和延伸移动政务服务。

          3.深化“我的泰州”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平台应用空间,依托微信公众号、支付宝服务窗等推广“我的泰州”公共服务品牌。扩展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增加个人信息推送服务和公共信息查询服务等功能应用。扩充实名认证渠道,在银联实名认证基础上,增加支付宝、微信等多种实名认证方式。扩大平台覆盖范围,向各市(区)提供高效快捷的在线公共服务,提升“我的泰州”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影响力。

          (三)夯实政务服务支撑基础

          1.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共用。贯彻执行国务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重点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根据形势发展需要,动态发布新的共享目录,深入推进政务数据资源交换共享。推进审批材料、电子证照、办事信息等政务服务数据资源的共享共用,有效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2.建立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和统一公共支付体系。构建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以企业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证号为唯一标识,联通整合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网站、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不同渠道的认证,实现企业和个人办事多渠道的一次认证、多点互联、无缝切换。依托财政部门建设统一公共支付体系,打造市级公共支付平台,推进网上非税电子缴费统一接入政务服务网,实现相关办事服务网上交款、验证、对账等功能。

          3.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将行政审批过程中产生的批文、证照、证明材料等电子化后,纳入统一的共享资源库。依托电子证照共享服务平台,实现证照资源全流程闭环管理应用。对接联通省级电子证照平台,实现电子证照信息省市互通共享,为各部门提供在线生成、发放、查验、复用电子证照等功能服务。

          4.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四、加强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区)、市级机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市政府办牵头负责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等工作;市编委办负责行政权力清单、权力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清单的梳理工作;市政务办负责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办事流程网上优化、审批材料在线共享等推进工作;市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市级相关系统的建设运维保障;市各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推动办事材料的共享共用,实现办事材料的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

          (二)强化项目扎口。健全电子政务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项目扎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泰州市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落实部门统一申报、专家集中审核的制度,重点从项目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共享等方面对电子政务建设项目进行审核把关、扎口管理,逐步实现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的充分共享。推行集约化的建设模式,各部门要依托现有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创新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提高办事效率,为群众提供一站式的政务服务。

          (三)强化考核监督。建立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政府效能考核,加大考核权重,重点对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梳理、审批材料的精简、办理的时效性、数据共享交换、创新服务和公众监督等情况进行考评,定期进行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

          (四)强化培训推广。定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创新培训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各级部门的思想认识和从业人员的能力素质。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5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5日印发

         

        泰政办发〔2016〕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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