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30/2016-05103 | 分 类 | 市政府办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其他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6-08-26 |
文 号 | 泰政办发〔2016〕11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
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市场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及《市政府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15〕159号)精神,建立“一表两清单、两库一平台”的“双随机”抽查机制,制定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简政放权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清单,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群众、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提高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
——坚持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责任清单,建立依“清单”追责机制,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坚持公开公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坚持协同高效。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机制,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坚持联合惩戒。充分发挥信用管理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各部门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实现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1.编制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制定各部门统一的执法检查表格,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检查表应包含检查机关、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及要求、检查依据等内容,还可将现场检查笔录、检查处理意见和建议、对被查对象执行法律法规等情况的评价、检查对象意见等纳入检查表。
2.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监管责任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市各有关部门,各市(区)要对照权力清单,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及要求等内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编制部门监管责任清单,重点明确部门履职范围,解决职责交叉重叠,理顺职责关系,厘清责任边界,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公共服务。
3.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管辖范围和权限,建立健全本部门监管的随机抽查对象库,以清单方式明确检查对象范围,确保每个市场主体都纳入监管。建立健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确保每个监管事项都有对应的执法检查人员,检查人员名录库应涵盖所有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对于执法检查人员较少的区域,可探索实施跨区域联合抽查。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动态调整机制。
4.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整合资源,按照“统一、共享、权威、高效”的要求,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二)确立“双随机”抽查流程
1.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严格限制执法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监管领域实际情况,编制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合理确定年度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在一年内对同一市场主体的抽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失信行为、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的市场主体,可再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2.完善“双随机”摇号程序。通过摇号等方式,从随机抽查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完善“双随机”摇号程序,保障“双随机”工作顺利实施,实现在线随机选择检查对象、随机选择执法检查人员,对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3.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监管部门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记录在被抽查市场主体的公示信息中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完善“双随机”配套机制
1.建立执法检查协作机制。要结合地方实际,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和跨区域执法。按照“双随机”要求,协调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对同类检查事项涉及不同区域的执法抽查,要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探索建立跨区域执法机制。
2.建立“双随机”工作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和社会信息资源共享开放,进一步加大随机执法检查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事项目录、随机抽查处理结果,提高行政机关职责履行、权力运行的透明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为新闻媒体、行业组织、利益相关主体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创造条件。
3.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公平、高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对照部门监管责任清单,形成依法依纪追责的机制,严肃处理“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广随机抽查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纳入工作部署,注重统筹协调,调整充实力量,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的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注重宣传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同时要注重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配合。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