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市委副书记、市长史立军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泰州市重大研发载体建设管理办法》、《泰州市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关于建立“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意见》等文件。
《泰州市重大研发载体建设管理办法》明确了重大研发载体的定位目标、建设原则和主要任务,重点明确了市本级财政支持建设的载体规模及支持经费比例,将全面推动重大研发载体在我市早落地、早启动、早运营。会议指出,加快重大研发载体建设是推进大院大所及人才集聚工程的重要抓手,是增强全市产业创新能力的有效途径。要紧密结合我市产业基础和特色,加快引进大院大所,充分发挥研发载体对产业的支撑和带动作用。要加强绩效评估和管理,真正把研发载体建设好,把研发载体作用发挥好。
促进农民增收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会议审议通过《泰州市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行动计划(2017-2020年)》,明确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人均年收入低于7000元的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会议强调,各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综合施策、多管齐下,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特别要重点关注低收入人口的脱贫致富,确保全面小康目标如期实现。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建立“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意见》,将通过构建低收入农户(人口)、经济薄弱村、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和扶贫力量数据库等监管体系,确保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
会议通过了《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泰州市环境保护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依法依规、党政同责、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原则,将在全市建立起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切实肩负起保护和改善环境的政治责任,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为推进建筑业发展,会议通过了《泰州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十三五”发展规划》,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十三五”期间初步建成建筑产业现代化政策体系、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形成龙头企业为核心、技术研发和部品生产为基础的产业集群,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产品和建造方式在全市推广。
常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泰州市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泰州市水资源管理办法》、《泰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并听取了2017年度市科技进步奖、第三届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审情况的说明。市人大、政协、政府新闻发言人、监察局、社科联等有关方面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