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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41654/2017-01948 | 分 类 | 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 农业、林业、水利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水利局 | 发文日期 | 2017-02-21 |
文 号 | 有 效 性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水利工作的发展战略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流域(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编制全市防洪、水域岸线利用、河口控制、江岸滩涂治理和开发的专业(项)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组织对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论证评价工作。
(三)承担防治水旱灾害责任。组织、协助、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工作,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防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防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雨洪资源利用的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指导水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四)统一管理和保护全市水资源,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水利行业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水量分配和调度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含矿泉水、地热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指导再生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监督实施,监测江河湖泊和地下水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论证和按规定报批饮用水源地设置,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并参与水环境保护工作。发布水资源公报。
(五)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负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和措施,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监督行业用水标准的实施。指导和推动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市管河道和规定权限内长江涉水违法事件,协调、仲裁水事纠纷。负责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牵头负责其他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七)拟定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财政性水利资金的计划、使用、管理及内部审计监督。指导水利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和质量监督。负责城市水利工程的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编制、审查重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负责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项目稽查工作。依法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责任。
(九)指导全市各类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流域和区域骨干河道、湖泊及河口、江岸滩涂的治理与开发,负责市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按规定指导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节水灌溉、乡镇供排水、河道疏浚治理、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和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
(十一)组织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指导水利信息化和全市水利行业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我局将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健全水利科学发展体制机制,着力提高民生水利发展水平,着力构建与“强富美高”新泰州相适应的水安全保障体系,计划全市水利投入20.11亿元。
1、加快完善防灾减灾体系。精心组织重点水利工程,抓好泰东河整治工程、川东港拓浚工程、马甸水利枢纽工程、天星洲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的后续扫尾。加快推进城市东部引排通道建设,进一步增强通南地区排水入江能力,抓紧做好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工程早日上马实施。推进跨市跨县骨干引排工程,实施周山河整治四期,泰兴市东、西姜黄河治理工程,古马干河区域治理工程,兴化市蚌蜒河整治工程,加快形成流域、区域和城市三个层次相协调的城乡一体化防洪除涝减灾格局。
2、加速形成水利良性发展局面。强化依法行政,积极做好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执行。推进水利综合执法和依法行政,继续在打击长江非法采砂、河道清障、水事违法案件查处上加大力度。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河长制”的新要求、新举措,突出抓好65条省骨干河道的“河长制”管护制度,促进河道长效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3、全力创建国家水生态文明城市。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建设,确保通过国家水利部组织的中期评估。紧扣20个控制性指标,加快10项重点示范工程,五大类104个水生态治理项目的建设进度,因地制宜打造工程特色,及时总结经验,加大推广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入河排污口的监管以及以卤汀河、下官河水源地为重点的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强化城市水利建设,实施城市水生态调度控制工程、城区黑臭河道治理、河道水生态治理,精心组织实施凤凰河、南官河景观提升工程,彰显泰州“双水绕城”的水城水乡特色风貌。
4、全面服务农业农村发展。全方位推进灌排泵站、衬砌渠道等田间配套工程和渠系改造工程,计划总投资7.8亿元,完成水利土方1719万方,疏浚整治县乡级河道125条275公里,村庄河道1582条;兴建各类小沟以上建筑物2725座,修建防渗渠道231公里,进一步改善农田灌排条件和减灾能力。
5、着力深化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细化年度改革目标任务,配套完善基础设施及计量设施,合理测算用水水价,开展农业水价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确保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健全河湖管理机制,推进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建立水域面积监测及考核制度,严格管控河湖空间。积极探索水权交易制度,加快培育我市水权交易市场,认真研究市场准入机制以及开展水权交易制度的法规体系。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行政许可服务处(水政水资源处、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规划计划处、工程管理处、基本建设处、农村水利处、城市水利处。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2、下属单位10个,分别是:泰州市水利局海陵分局(包括7个乡镇水利站),泰州市水利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包括5个乡镇水利站),泰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泰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含海陵水政监察大队),泰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泰州市水资源管理处,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泰州市引江河河道工程管理处,泰州市水工程管理处。
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包括:市水利局机关、泰州市水利局海陵分局(包括7个乡镇水利站),泰州市水利局医药高新区分局(包括3个乡镇水利站),泰州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处,泰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含海陵水政监察大队),泰州市城区河道管理处,泰州市水资源管理处,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泰州市引江河河道工程管理处。泰州市水工程管理处为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预算管理规定不编制部门预算。
3、编制情况:泰州市水利局核定人员编制159个,其中:行政编制22个、行政附属编制2个、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41个、全额事业编制68个、差额事业编制26个。实有在职人员138人,其中:行政人员19人、行政附属人员2人、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35人、全额事业人员61人、差额事业人员21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根据《市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一上”预算)的通知》(泰财预〔2016〕43号)的要求,按照“保障运转、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坚持创新”的编制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三大”主题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精打细算,从严从紧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收入预算编制:财政补助按照2016年补助范围和标准核定。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按实保障,财政补助保障范围和标准按往年惯例执行;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市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按照《泰州市市级财政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泰财预〔2013〕26号)的要求,结合2017年工作任务,统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对部门预算专项进行适当压减。
第二部分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计3337.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9.27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
其中: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3292.4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292.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9.27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
2.其他资金收入预算总计4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支出预算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支出预算总计3337.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9.27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农林水支出3027.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和开展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47万元,基本持平。
(2)住房保障支出309.5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80.74万元,增长140%,主要原因是人员公积金、提租补贴的调整,支出功能科目的调整。
2.按支出用途分类: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594.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1.44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743.1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2.17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按要求压缩项目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收入预算合计3337.41万元,其中: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92.41万元,占98.7%;
2. 其他资金45万元,占1.3%。
三、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支出预算合计3337.41万元,其中:
1. 基本支出2594.23万元,占77.7%;
2. 项目支出743.18万元,占2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各为3292.4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79.27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292.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9.27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
其中:
(一)农林水支出
1.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783.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7.4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预算支出科目的调整。
2.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27.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29万元,下降20.7%,主要原因是预算支出科目的调整。
3.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1360.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12.29万元,增长60.4%,主要原因是预算支出科目的调整及人员工资的调整。
4.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支出20.3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8.72万元,下降90.7%,主要原因是预算支出科目的调整。
5.水利(款)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支出644.1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7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6.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42.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78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是预算支出科目的调整。
7.水利(款)机关服务(南水北调)(项)支出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需要新增支出。
8.水利(款)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南水北调)(项)支出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需要新增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81.9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38万元,增长125.8%,主要原因是预算支出科目的调整及人员公积金的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80.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7.35万元,增长243.1%,主要原因是预算支出科目的调整及人员提租补贴的调整。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46.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01万元,增长89.2%,主要原因是预算支出科目的调整及人员购房补贴的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594.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49.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6.76万元、津贴补贴543.67万元、奖金125.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7.96万元、伙食补助费13.68万元、绩效工资395.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退休费167.76万元、奖励金0.55万元、住房公积金222.95万元、提租补贴98.5万元、购房补贴57.31万元。
(二)公用经费24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06万元、水费2.76万元、电费20.7万元、邮电费14.85万元、差旅费16.11万元、维修(护)费14.22万元、会议费6.45万元、培训费26.98万元、公务接待费3.03万元、专用材料费6.9万元、工会经费26.98万元、福利费0.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预算各为3292.4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79.27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92.4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9.27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调整。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2594.2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49.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6.76万元、津贴补贴543.67万元、奖金125.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7.96万元、伙食补助费13.68万元、绩效工资395.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0.7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退休费167.76万元、奖励金0.55万元、住房公积金222.95万元、提租补贴98.5万元、购房补贴57.31万元。
(二)公用经费244.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5.06万元、水费2.76万元、电费20.7万元、邮电费14.85万元、差旅费16.11万元、维修(护)费14.22万元、会议费6.45万元、培训费26.98万元、公务接待费3.03万元、专用材料费6.9万元、工会经费26.98万元、福利费0.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6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6万元。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244.75万元,比2016年增加59.07万元,增长31.8%,主要原因是去年车改没有落实资金,今年改革落实。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1.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5.4%;公务接待费支出22.0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4.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41.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1.8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高新区水利站车辆没有录入基础信息库。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22.08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物价的上涨及招商引资的需要。
(二)会议费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24.3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范支出科目。
(三)培训费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38.58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学习型机关的需要。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水利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19.09万元,其中:货物19.0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