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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64/2017-02302 分 类 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告
        发布机构 市环保局 发文日期 2017-02-24
        文 号 有 效 性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市环保局 发布日期:2017-02-24 00:00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类标准,拟订全市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落实国家减排目标任务。

          4.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6.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7.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

          8.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1.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归口管理全市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13.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 积极调高目标定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启动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工作。围绕2020年全市创成生态文明示范区的目标,对照国家创建标准,逐一分解落实。二是严格生态红线管控。对现有生态红线区域进行优化、调整,对全市重要生态功能区做到应保尽保,确保调整后生态红线区域面积占全市面积比重不低于20.5%。三是实施“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2.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动经济绿色转型。一是加大环评审批服务力度。编制环评负面清单,严把审批门槛,加大产业政策指引力度,有效避免环境风险和投资风险。二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继续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是增强环保服务能力。建立生态环保规划与产业发展、城乡建设、项目准入等规划的衔接机制,总结推广姜堰区“多规合一”试点经验,积极推进“多规融合”工作。

          3. 综合治理环境污染,有效改善环境质量。一是推进大气污染治理。深入落实“气十条”,推进重点治污工程建设。二是推进水环境治理。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协调合作机制和区域联动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造船厂以及沿江港口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地下油罐改造等工作。三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制定泰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

          4. 从严强化执法监管,全力维护环境安全。一是做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协调相关市(区)、部门,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综合实施“双随机”抽查、各市(区)交叉互查、常态化夜查等措施,不断提高环境执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三是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制定出台《泰州市网格化环境监管考核办法》,推进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环保管理职能。四是加强应急和信访工作。

          5.持续深化制度改革,加快推动社会共治。一是推进生态文明考核评价。总结推广兴化、姜堰等地差别化考核试点工作经验。二是加快完善绿色经济政策体系。扩大企业环保信用评价范围和结果应用范围,严格执行差别化水电价政策。三是健全生态补偿制度。落实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根据国家、省考核断面水质目标要求,优化补偿断面设置,及时修订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水环境区域补偿细则和办法。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1.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环境影响评价处(行政许可服务处)、规划财务处、污染防治处、自然生态保护处、科技信息处(环境监测处)、宣传教育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处(固废管理处)、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另按有关规定设置了纪检监察机构。

          2. 所属单位:泰州市环境监察局、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海陵分局,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医药高新区分局,泰州市辐射环境监督站,泰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泰州市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上述所有单位均编制部门预算。

          3. 编制情况: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核定人员编制184个,其中:行政编制30个、行政附属编制2个、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46个、全额事业编制83个、自收自支事业编制23个。实有在职人员166人,其中:行政人员28人、行政附属人员2人、依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45人、全额事业人员72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18人。

          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根据《市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收支预算(“一上”预算)的通知》(泰财预〔201643号)的要求,按照“保障运转、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坚持创新”的编制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三大”主题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量力而行、精打细算,从严从紧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

          收入预算编制:财政补助按照2016年补助范围和标准核定;非税收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综合考虑经济形势变化及各种增减因素,参考2015年收入和支出情况以及20161-8月份实际完成情况,合理预计2017年非税收入预算数。

          基本支出预算编制:人员支出按实保障,财政补助保障范围和标准按往年惯例执行;商品和服务支出按照市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

        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按照《泰州市市级财政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泰财预〔2013〕26号)的要求,结合2017年工作任务,统筹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对部门预算专项进行适当压减。

        第二部分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表格进行链接,名称统一为“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一共13张表格,单位必须填报准确、完整,公开时全部公开,没有数据的表格也要公开,并说明本单位没有此类数据。表格格式相对固定,单位请勿擅自调整。

        第三部分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支预算情况。根据《市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关于批复行政事业单位2017年财政综合收支预算的通知》(泰财预〔20177号)填列。)

          (一)收入预算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收入预算总计51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1.22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专项资金增加。

        其中: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5132.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1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1.22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专项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支出预算总计51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1.22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专项资金增加。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节能环保支出4647.7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机关及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和开展工作而发生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9.23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484.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发放新职工购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51.99万元,增长108.2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以及提租补贴增加。

          (按照“公开表01表— 收支预算总表”中的功能分类明细项,并结合本部门具体实际予以解释。)

          2.按支出用途分类: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3360.7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4.98万元,增长21.9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相关补贴增加。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1771.7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3.76万元,下降13.38%,主要原因是项目削减合并后支出减少。

          二、收入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收入预算情况。填列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收入数一致。)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收入预算合计5132.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32.5万元,占100%

          三、支出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总体支出预算情况。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数一致。)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支出预算合计5132.5万元,其中:

          1. 基本支出3360.79万元,占65.48%

          2. 项目支出1771.71万元,占34.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总体收支预算情况。财政拨款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对应一致。)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各为5132.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331.22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专项资金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财政拨款支出安排数应与《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财政拨款数一致,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13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1.22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专项资金增加。

          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例,部门根据实际支出科目填列)

          1.节能环保支出(款)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支出2426.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4.97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2.节能环保支出(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1512.1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6.55万元,增长13.2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485.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28万元,增长3.0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 加。

          4.节能环保支出(款)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支出1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上年为列支该项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414.3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86万元,减少27.97%,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

          6.环境监测与监察(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支出零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0.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

          7.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1970.9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5.54万元,减少7.31%,主要原因是支出结构调整。

          8.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25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支出专项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285.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97万元,增长115.0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增加。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93.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6.48万元,增长248.52%,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增加。

          3.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105.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54万元,增长44.55%,主要原因是购房补贴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13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41.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31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2017年度泰州市环境保护局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总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总体收支预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数、支出安排数应与《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数对应一致。)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预算各为5132.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331.22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专项资金增加。

          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功能分类“项”级细化列示。)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32.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31.22万元,增长6.7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专项资金增加。

          十、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3360.7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041.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31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情况,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经济分类“款”级细化列示。)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319.53万元,比2016年增加114.98万元,增长56.21%,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其他交通费用的增加。

          (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与“部门预算公开10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一致)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2.5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5.37%;公务接待费支出58.4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4.63%。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72.56万元,本年数大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尚未完成。

          2.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58.49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压减。

          (二)会议费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61.57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会议的减少。

          (三)培训费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01.93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减少。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泰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33.67万元,全部为货物。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附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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