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30/2017-03748 | 分 类 | 市政府办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安全生产监管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7-03-24 |
文 号 | 泰政办发〔2017〕53号 | 有 效 性 | 已失效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
泰州市安全生产“十三五”专项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十三五”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江苏省“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本市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期间,全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大力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强化红线意识,狠抓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严格监管执法,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平稳向好,“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制定了《关于全面提升全市安全发展水平的意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意见》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季度通报、警示约谈、“一票否决”等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成市、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五覆盖”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网络。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制定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安全责任清单》《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三项清单”,落实企业安全责任告知、承诺和报告“三项举措”,执行重点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述职和质询点评、高危行业企业依法配备安全总监等制度,总结推广企业班组安全建设、一线职工查隐患、工贸企业风险较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创建等经验做法。截止“十二五”期末,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部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全部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全市所有153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和95家带储存设施的经营企业全部实行外聘专家定期检查制度,其中95家危化品生产企业完成高危工艺和高危储罐自动化控制联锁、紧急停车等系统升级。
基层基础建设得到加强。制定了《泰州市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一个责任网络、一个独立安监机构、一班专职人员(“1+2+N”编制模式)、一部检查手册“工具书”、一套制度台账、一系列装备设施“六个一”管理体系。全市95个乡镇(街道)均单独设置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专职安监人员441名。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成效明显。在事故易发多发的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油气管道、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造拆船、特种设备、冶金、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格行政执法,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十二五”期间共依法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870家。持续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市已有12518家企业登录使用隐患排查信息系统,基本实现隐患自查自报自改。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每年提取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重点企业风险评估。对检查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政府分级挂牌督办。
职业健康监管得到有效推进。建立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协调协作监管机制。推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截止“十二五”期末,全市完成职业病危害申报的企业9184家,木制家具、电子产品、皮革箱包及制鞋、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五大重点行业基础建设达标率100%。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培训,全面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指导和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培训。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深入推进。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安全知识“六进”等系列活动,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安全社区创建,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全市共建成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21个、市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77个,通过“江苏省安全社区”评审单位1家。加强对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督促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全员培训合格上岗制度,落实安全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教考分离制度,加大安全培训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安全培训质量考核与效果评价制度。 “十二五”期间,共培训市(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2600人次,安全监管人员3655人次,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87395人次,特种作业人员93545人次。
应急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各级安监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基本设立应急管理机构,职能部门间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协调机制。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取得成效,应急救援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逐步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工作不断加强,修订《泰州市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危化品等专项预案,每年组织开展1次综合演练,提升突发事故应对处置能力。
主要指标顺利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895起,死亡2073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比“十一五”期间分别下降34.11%、4.47%,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商贸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三项相对指标分别从2010年的0.22、1.20、4.95下降至2015年的0.09、0.93、3.62,均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当前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过程中,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监管体制机制和法律制度不完善、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依然突出,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频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事故发生呈现由高危行业领域向其他行业领域蔓延趋势,直接危及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与此同时,“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新的挑战。一是企业主体责任尚不到位。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淡薄,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职工“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企业厂房不按规定程序建设、经营用房违规拆改结构等现象较为普遍,不少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二是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有待提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经费、技术支撑能力、设备设施配备不足,综合监管机制还不健全,执法方式和手段的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偏低,应急救援力量偏弱,难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执法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亟待加强。三是安全生产潜在风险逐步显现。公路运输、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高层建筑、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越来越大,城市运行安全的脆弱性日趋明显。一些高危行业领域经过多年粗放式增长、低水平发展,安全风险日益聚集。大众创业深入发展,小微企业将大量涌现,点多面广的分散性风险增加。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安全发展,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改革创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依靠严密的责任体系、严格的法治措施、有效的体制机制、有力的基础保障和完善的系统治理,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治理能力,为谱写“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泰州篇章、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导向,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切实把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的基础上。
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手段,依法调查,依法追究,打击违法。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监管效能,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
强化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依法安全生产的意识和能力,形成齐抓共管、社会共治的局面。
源头治理。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安全准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不断完善新形势下的安全监管机制。
科技兴安。加快实施科技兴安战略,加强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科技对安全生产的引领、支撑和保障作用,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和社会治理等制度机制更加成熟健全,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显着提高,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不断改善。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较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得到基本控制。
“十三五”期间泰州市安全生产主要指标
序 号 | 指标内容 | 累计降幅 |
1 |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 10% |
2 |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 10% |
3 | 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 | 10% |
4 |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30% |
5 | 工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10% |
6 |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6% |
三、主要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泰州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构建以控制指标、综合任务和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强化安全生产过程和结果双重考核,严格“一票否决”。把安全生产监管履职纳入干部考察之中,把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党政领导培训内容。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重大决策终身追责制。依法开展事故调查,严格落实事故提级调查、挂牌督办制度,完善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制度,建立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机制。
落实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个必须”要求,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专业监管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制定《泰州市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边界,消除监管盲区。
深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建立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设立法人代表或主要领导负责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推进落实企业安全责任“三项清单”、重点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述职质询点评、重点行业企业依法配备安全总监等制度。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危险点管控。
(二)严格源头治理,筑牢事故风险防控基础
完善安全准入机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合法。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环保、质量、安全等手段,依法加大相关高危企业的重组、退出、关闭,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推进转方式、调结构,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工艺和产能。
加强安全防范。加快建立重大危险源风险监督数据库。加快推行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合管理。优化产业布局,科学规划企业选址,
提升城市安全水平。健全城市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实行风险动态监测预警。落实城乡规划安全设计标准,实行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绘制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动态地图,重点关注人口密集、开发强度高的区域。加强城市运行管理,住建、交通、供电、质监等部门重点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隧道桥梁、市政管线、电网及电梯、游乐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测维护。加强城市燃气和化学品输送管道隐患整治。基本完成化工园区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
(三)加大整治力度,提升行业领域安全水平
危险化学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严格准入、一体化管理”的原则,加快推进泰兴经济开发区、医药高新区滨江工业园区、高港高永化工园区等化工园区为重点的现代化化工园区建设,制定化工安全发展规划,建立完善化工园区重大危险源监测预警平台。深化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快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进度,推动安全防护距离不达标、安全无保障的化工企业和危化品仓库“关停并转迁”,化工企业入园进区。推进危化品企业实施过程安全管理,深化安全标准化创建和HAZOP分析,到2020年底,化工危险性较大或规模以上企业基本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水平。加强长江、内河和港口、码头危化品安全监管,全面完成沿江、沿河化工企业、化学品储运场所及危化品码头的安全风险评估及隐患整治。继续整合液化石油气站点,市区液化石油气配站减少至3座。
交通运输:严格执行大中型客车、公共汽车、危化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安全准入条件,对客运、危险品运输、危险货物码头、工程运输车辆等重点交通安全领域实施多层次、全覆盖、动态化监管。加强城市重要桥梁隧道、内河重点水域、重点船舶、危险品码头装卸仓储的安全运行监管,有序推进高速公路、主干公路、危险货物码头等全面开展运营阶段安全风险评估,全面完成客运及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提高交通治安管控能力,建成道路交通指挥平台和交通信号区域协调控制系统、省际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和覆盖全市重要航段、危险品码头的现场电视监控网络系统。建立完善应急搜救机制,加大水上搜救装备投入,建设高速公路危险品车辆事故应急处置基地。
建筑施工: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现场作业、现场监理等环节安全监管,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建设工程起重机械等专项整治,推行在建工程项目大型起重设备备案制度,重点防范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管网泄漏燃爆等安全事故。推进质量安全检查合格与补足资金拨付进度相挂钩制度。完善地下空间安全评估和监控。全面开展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应用,实现各市(区)工程项目100%进入建筑市场信用监管平台。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施工劳务人员分类培训制度。
房屋安全:贯彻落实《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强化房屋安全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住建部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等构成的房屋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实施网格化管理;健全房屋安全日常管理机构,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房屋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建立和推广危险房屋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房屋安全信息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建立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宣传,提升公众房屋安全意识;加强房屋装修拆改、建设工程相邻施工影响的监管,减少装修、施工等对房屋安全的影响;继续深入开展老旧房屋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学校、医院、商场、娱乐场所等人流密集场所以及工矿企业房屋安全排查,维护公共安全。
消防:完善基层消防工作组织。按照“职责清晰、标准明确、人员落实、保障到位”要求,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消防体系建设,将网格化消防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治理体系,落实消防网格工作人员和工作标准,经济发达地区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统一招聘消防网格工作人员。推进重点区域消防工作联防联治,2016年重点区域联防联治组织建成率达到20%,2017年达到50%,2018年达到80%,2019年达到98%。推进重点单位、街道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2017年,80%的重点单位、60%的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2018年,所有重点单位、街道和社区全部完成建设任务。按照建成一家,投入实体化运作一家的原则,加强区域联防组织和微型消防站建、管、训、养、用,有效提升社会基层末端火灾防控和处置能力。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加强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达标创建,其中火灾高危单位90%达标,消防安全重点单位80%达标。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人员执业能力建设,将消防工作纳入单位安全总监岗位职责,推动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列管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步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固定消防设施操作人员建(构)筑物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率达100%。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系统单位等级评定、综合考评等内容。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推行火灾公众责任险,鼓励单位投保其他以防范火灾为主要目的的保险险种。将火灾隐患等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本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加强和改进消防安全源头管理。推进消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以及审图机构消防安全责任。持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完善重大火灾隐患举报、督办、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依法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依托中小学、村委会(居民委员会),建立多户联防、邻里守望等工作机制,完善空巢独居老人、失能失智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服务体系。跟踪养老、民宿、休闲观光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中的消防安全问题,落实消防安全源头管控措施。在居民家庭,小作坊,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的“三合一”等场所,推广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火灾防范技术。
冶金工贸:深化工贸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冶金等危险性较大或规模以上企业基本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水平。积极开展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推动有条件的企业提档升级。推进煤气、高温熔融金属、有限空间作业、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大量使用(储存)危化品等风险较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化创建。
烟花爆竹:继续规范和整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进一步完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运输安全制度,深入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坚决查处打击私产、私储、私运、私销等违法行为。
船舶制造及拆船业:强化船舶制造、拆船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定位预警系统,严格管控船坞出租修造船舶行为。推进船舶修造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加强受限空间作业、残留易燃易爆物、有毒有害物质等为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防范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职业病危害等事故的发生。
渔业生产: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全面持续开展涉渔“三无”船舶的清理整治。加大海洋与渔业安全投入,实施渔船更新改造工程,严格渔船检验制度,全市渔业捕捞渔船总数下降10%以上,更新改造渔船15%以上。加强渔民的管理与培训,建立健全渔业船员管理信息化平台,加快渔船通讯、救生设施等安全设施和装备建设。加强渔港和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水上渔业搜救体系。
特种设备: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各方责任,推动特种设备诚信体系建设。加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强化特种设备现场监督检查,加大对气瓶、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与人民生活紧密相关的特种设备和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大型起重机械等高危特种设备的重点监管。深入开展小锅炉、涉氨企业特种设备、叉车等专项整治和专项行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隐患实施分级管理、挂牌督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化建设,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能力。推动泰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地方立法工作,推进电梯应急处置救援体系建设,提升电梯应急处置水平;继续推行电梯责任保险,提升电梯安全保障水平。
农业机械: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积极推进农机安全监管信息化,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年检率、驾驶人持证率综合“三率”水平提高5%。加强重点机具、重点时段和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及时查处超速超载、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脱检脱保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深入推进市、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三大化工园区安全监管机构,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危化品项目集聚的乡镇(街道)探索建立专业安全监管机构。推行基层安全责任网格化管理,落实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网格员)。
加大安全生产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层执法力量,建立健全适应本地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需要的监管执法队伍。提升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新入职人员条件,新进人员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一定的相关知识和岗位工作经历以及组织协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完善安全监管实训体系,强化安全监管人员安全知识学习培训并落实持证上岗规定。2018年底前,业务岗位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提高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建设完善危化品、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房屋安全、特种设备等行业动态监管网络系统。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构建各行业、各部门以及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信息化共用共享系统支撑平台和保障体系。建成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实现部门间互联互通,市、市(区)、企业三级安全生产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五)完善应急机制,建设科学高效应急体系
健全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反应迅速、科学处置、运转高效、覆盖全市的应急救援体系,完善相关部门、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以及地区之间快速联动机制。建立市、市(区)、开发区(园区)、企业通达的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和救援物资共享机制,完善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技术支撑力量数据库。
加强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修订安全生产综合和专项应急预案,加强企业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完善预案备案,建立健全预案数据库。到2020年,高危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率达100%。定期开展综合性演练,重点开展基层实战化演练,实施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专业化评估。
推进应急救援基地建设。依托重点危化品生产企业,建设危化品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调度平台。推进化工园区消防站提档升级。加快建设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园区)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
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加大投入,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救援能力。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
(六)建立防控体系,提升职业危害防治能力
加大职业健康监管力度。加强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推进职业健康监管信息化建设,将职业健康监管信息纳入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同步设计与应用。加强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建设,充实专业监管人员,组织开展业务培训,2018年底前,职业健康监管人员培训率达100%。巩固并加强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专项治理,积极选树样板企业。初步建立职业健康监管与安全生产监管“一体化”工作机制,强化事前执法,完善执法程序,加大对职业健康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职业健康“三同时”监管,提高建设单位自评审质量,源头防控职业病危害因素。
构建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按照区域覆盖、合理配置的原则,健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等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支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展,严格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准入,加强职业健康专家队伍建设与管理,推进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能力和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本情况数据库,2017年底前,健全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库;2018年底前,健全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库;2020年底前,健全职业病危害较重行业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数据库。
提高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预防治理能力。鼓励用人单位建立完善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引导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主动进行工艺改造和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严格职业危害申报制度,2020年底前,职业病危害严重用人单位申报率达100%,职业病危害较重用人单位申报率达95%,职业病危害一般单位申报率达75%。
(七)坚持文化引领,打造宣教培一体新格局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全覆盖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宣传活动。推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2018年底前,市安监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通完善安全生产宣传网页、微博、微信等。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安全合格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等活动,形成跨界合作、资源整合、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大安全建设氛围。
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加强全员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各级政府领导安全工作能力、监管部门执法能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能力、职工自我保护能力和全体公民识险避险能力。实施领导干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安全监管人员轮训。督促和指导企业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开展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知识讲座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建设安全生产培训和警示教育、安全生产考核基地。拓展远程安全培训,建设课程“超市”、数字图书馆、网上安全学院。
(八)推进改革创新,建立完善安全监管机制
改革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强化安全法制建设,根据本市安全生产监管实际及时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研究制定各行业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行政执法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双随机”和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实行监督检查计划,健全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发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公开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推动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完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暗查、暗访的监管机制。健全各重点领域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
增强安全科技支撑保障能力。加快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标准的应用,鼓励引导企业开展智能安全生产,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及“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手段对生产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实时、全方位的智能分析、诊断,实现安全预测、预判、预警及智能化控制,在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等行业领域大力推广“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工程。大力加强安全生产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团体和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科技活动;进一步提高和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推行安全总监制度。加强市、市(区)两级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建设,搭建专家资源共享平台,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建立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政府购买专业服务,引入第三方提供安全技术支撑,在化工行业持续开展企业外聘专家检查制度。大力培育安全生产中介市场,鼓励专业服务机构和专家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服务,推行社会商业保险机构有效参与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推动重大建设工程引入第三方提供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服务。引导园区自主组建或引进专业技术团队,提升园区安全管理水平。探索高危行业特殊作业条件评估和小微企业安全托管模式的建立和运行。
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共治。加强安全评价项目招投标平台建设,规范企业、服务机构行为。加大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成覆盖各地、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系统,并纳入本级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健全奖励诚信、惩戒失信的动态监管机制。完善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推广安全生产责任险,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和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挂钩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完善工伤保险制度,加快制定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
四、重点工程
(一)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试点先行等方法,建成纵向从市到市(区)安全监管部门,与省安监部门连接,横向与安委会成员单位的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涵盖安全生产标准化、行政许可、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预警预测、安全检查、行政执法、事故查处等核心业务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平台。建立市、市(区)数据中心,通过企业基础信息“一表制”实现各个业务系统与企业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以及全市安监系统数据的共享。
(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工程
为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立覆盖事故多发行业和地域、运转协调、反应快速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泰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涵盖应急救援基地、应急救援调度平台、重大危险源监督平台、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与体验馆、安全技能考核基地、安全生产监管信息数据库、应急救援设备停放场地及配套设施等,基本实现市、市(区)互联互通,为实现实时监督检查和实时指挥调度提供技术支撑。
(三)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升工程
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监管部门及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科学配置安监机构人员,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安监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快完善工作条件,全面落实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标准,保障必要的办公场所、车辆、通讯、执法检查、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设施装备。进一步提高执法装备水平,配备多功能便携式检测设备、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2016年底前,市、市(区)安全监管部门工作条件建设100%达到基本配置。2017年底前,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工作条件建设100%达到基本配置。
(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
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技术考核基本规范》,积极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到2020年,基本形成健全的城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有力的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体系,有效的城市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控体系,完善的城市公共安全基础防控体系,可靠的城市应急处置与事故救援体系,健全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监管监察体系,符合安全发展需要的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科学的安全发展城市标准和目标考核体系。
五、保障措施
提供资金保障。市、市(区)政府应当设立稳定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确保安全生产专项资金足额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年增加。在安全生产监管装备建设、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和“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培训、应急救援和演练、企业隐患整治和技术改造升级、公共安全基础建设和隐患整治、专家补贴等方面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形成公共引导性投入与企业自主性投入相结合的投入机制,确保区域和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逐年提高。
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公众、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的监督作用,引导和发挥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深化行风监督员制度,畅通安全监督渠道,加快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舆论监督网络。发挥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完善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会、信息公开、事故和救援工作报道机制。鼓励群众和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现象、重大隐患和危险源及事故进行监督,落实并完善举报奖励制度,提高举报、受理、处理效率。
强化督查评估。市、市(区)政府应当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规划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如期完成。严格执行《泰州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实现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治效应。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强化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公布各地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划指标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形成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分析报告。加强规划实施监督,对安全生产准入、压减危化企业的监督执法等工作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强化廉政监督。2018年底和2020年底,分别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确保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如期完成。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
市检察院,泰州军分区,驻泰各单位。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