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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41643/2017-00516 | 分 类 | 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 农业、林业、水利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农委 | 发文日期 | 2017-04-25 |
文 号 | 时 效 |
泰州市农业委员会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和《江苏省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暂行办法》(苏办发〔2016〕37号)等有关规定,根据《市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关于印发2017年泰州市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泰财预〔2017〕2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本部门预决算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算制度,参照市本级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委办公室及计财处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五)逐步公开预算绩效信息,在部门预算中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在部门决算中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
(六)逐步公开资产信息,包括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分布构成、主要实物资产数据和资产变动情况。
(七)公开财政专项资金政策、资金分配结果等。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以部门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七条 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在批复后20日内由本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开。
第八条 政府采购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本单位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委办公室、计财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