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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47/2017-00689 分 类 部门工作计划 民政、扶贫、减灾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6-20
        文 号 有 效 性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7-06-20 00:00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泰政办发〔2017〕92号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泰州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

        “十三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泰州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8日

         

        泰州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

        “十三五”专项规划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不断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江苏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江苏省“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泰州市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医疗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形成,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不断丰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扎实推进,老年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

        养老保障基本实现全覆盖。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3.8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0.3万人,享受养老金(含基础养老金)待遇人数89.7万人,续缴费率达92.2%。“五大保险”覆盖率达96%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从2010年的123元,提高到2015年的180.9元,初步建立了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养老医疗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为115.9万人,比2010年底多20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6.1万人,是2010年参保人数的4.7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81.7%,比“十一五”末明显提高。医养融合破题,《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先后出台,全市设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5个,护理院10个,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12个,医疗机构举办养老机构7个,初步实现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卫生健康服务便捷对接。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全市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730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覆盖率达93.1%,建成农村“老年关爱之家”44个。全市养老服务机构142家、养老床位数45845张,其中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数44家,养老机构中护理型床位数8353张;累计免费培训养老护理员2300人次,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78%;建立高龄老人“尊老金”制度,累计发放资金5.9亿元;“牵手夕阳”惠老保险项目为全市65岁以上的老年人提供意外伤害保障,累计理赔超过600万元;市区两级财政投入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资金分别为4802万元、706万元。

        老年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老年大学在校学习55650人次;基层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由“十一五”期末的79%提高到100%,经常参加老年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数达到42.8万人;体育、书画、摄影、“走出家门·做快乐老人”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一批老年人获得“泰州市快乐老人”荣誉称号。

        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全市建成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全市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办理各类涉老法律援助案件3783件,涉及老年人数3788人,免费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22560人次,涉老纠纷调解2426起、成功率100%。

        全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尽管在“十二五”期间取得了长足进展,但老龄工作政策措施、工作基础、体制机制等还存在明显不足,老年人权益保障、社会关爱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广大老年人过上幸福晚年生活的期盼有较大差距。养老服务业发展仍存在社会力量参与度整体不高,社区居家养老基础性地位不突出,民办养老机构融资难、用地难、运营难,民办、公办养老机构资源分配不均,医养融合度不高,城乡、区域发展水平差距较大,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养老服务监管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泰州推进“三大主题”工作、促进民生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关键时期,也是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既面临重大机遇,又面临严峻挑战。

        一方面,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为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极大支持;泰州“三大主题”工作后续效应的释放、经济结构转型加快和长江经济带大健康产业发展试点,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条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泰州,对增进老年人幸福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发展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提供了难得发展机遇。

        另一方面,基本人口老龄化、老龄人口高龄化、高龄人口失能化,已经成为政府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截至2015年底,全市60岁以上人口达124.1万,占户籍总人口的24.45%,列全省第三位。“十三五”时期是人口老龄化的加速期,预计到2020年,泰州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50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9.8%。老年人口的持续增长,对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进程、发展方式必将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全市城乡老年人的数量,特别是高龄、失能半失能和空巢独居老年人等养老服务重点对象的持续增加,产生的养老服务需求更加旺盛、更加多样、更加迫切。与此同时,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消费结构升级及养老观念改变,促使养老服务消费逐渐从生存型、物质型消费向发展型、服务型消费转变,需要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意识和行动,进一步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提高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凝心聚力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依托泰州“四个名城”和智慧城市国家试点建设,抢抓长江经济带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试点机遇,建立健全与泰州老龄化发展形势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相匹配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让老年人共享美好生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基本、共建共享。强化政府兜底保障功能,在着力保障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基础上,确保全体老年人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享受社会服务和社会优待的权利、参与社会发展和共享发展成果的权利,增强全体老年人的获得感。

        坚持多元参与、合力推动。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政府的主导作用、社会的主体作用、市场的决定作用、家庭和个人的基础作用,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形成家庭、政府、社会和企业多方驱动的机制,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均衡、协调、健康、多元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驱动。运用改革思维、创新举措解决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引入社会力量推进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供给侧改革。支持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和开放的养老服务市场环境。

        坚持统筹推进、协调发展。突出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加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事业和产业协调发展,实现老年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同步提升,老年人物质保障和精神关爱协调发展。

        (三)发展目标

        2020年,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深度融合,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监管到位、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坚持“医、药、养、游”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养老服务产业,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显着增强,养老服务质量明显提升。市场有效配置养老服务资源,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主体。全市老年人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全社会对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社会养老保障更加完善,保障覆盖率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

        ——老年健康保障取得突破,医疗保障和健康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医养融合进一步发展。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65周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50%的城市社区和20%的农村社区设立老年人康复活动场所。

        ——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养老服务能力和供给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95%以上,城市和农村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80%和40%以上,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到50%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床位数占总床位的比例达到70%以上。

        ——老年文化、体育、教育持续发展,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比例达到20%,村(社区)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建有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老年健身场所建有率达到95%以上。

        ——老年生活环境明显改善,老年人家庭和社区适老化改造进一步加强。新建公共设施和养老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老年人社会治理不断加强,社会参与条件进一步改善。村(社区)老年人协会覆盖率达到98%以上,老年志愿者占老年人比例达到15%。

        ——老年人权益保障不断加强,全社会敬老、养老、助老的风尚进一步浓厚。

        ——老年产业快速健康发展,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

        “十三五”时期泰州市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

        主要指标

        2020年

        目标

        老年

        社会

        保障

        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8

        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率(%)

        100

        政府补助的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老年人意外伤害险覆盖率(%)

        ≥95

        失能、半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比率(%)

        ≥80

        符合条件对象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到位率(%)

        ≥95

        养老

        服务

        保障

        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床位占养老总床位比例(%)

        ≥70

        千名老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张)(按户籍人口测算)

        ≥40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

        ≥95

        街道开展日间照料服务占比(%)

        ≥90

        城市社区开展助餐服务占比(%)

        ≥90

        城市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建成率(%)

        ≥80

        农村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建成率(%)

        ≥40

        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覆盖率(%)

        ≥95

        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独居老年人关爱服务覆盖率(%)

        ≥95

        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

        ≥90

        养老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

        ≥95

        养老

        健康

        保障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保报销比例(%)

        ≥8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保报销比例(%)

        ≥7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8

        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90

        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

        ≥95

        各市(区)老年护理院个数(个)

        ≥1

        老年

        宜居

        环境

        各市(区)每年至少启动新建适老住区和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试点项目(个)

        1

        新建公共设施和养老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达标率(%)

        100

        老年

        社会

        参与

        老年志愿者占老年人比例(%)

        15

        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比例(%)

        20

        村(社区)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建有率(%)

        ≥95

        村(社区)老年健身场所建有率(%)

        ≥95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区化管理率(%)

        95

        村(社区)老年人协会覆盖率(%)

        98

        三、主要任务

        (一)老年社会保障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上下对接、城乡统筹、规则公平、梯次合理、水平适度”要求,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建立正常调整机制,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8%。全面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促进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积极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加快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完善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障和服务支持政策,加大对困难家庭经济扶助力度。逐步扩大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范围。

        完善困难老年人救助制度。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每月增发不低于保障标准10%的保障金,加大精准帮扶力度。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因病等支出性生活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鼓励社会组织、爱心人士和企业向困难老年人提供生活补贴和实物救助。健全重点困难老人保障关爱制度。全面落实城市“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到2020年,每个市(区)建立1所以上满足城乡失能半失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失能半失能特困老年人有需求集中供养比率明显提高。

        完善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加大老年福利事业投入,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继续实施尊老金制度和“牵手夕阳”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发放率达到100%,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逐步拓展老年人优待项目和范围,积极为老年人在衣、食、住、用、行、娱等方面提供各种形式的优先、优待服务。

        (二)养老服务保障

        巩固家庭养老地位。强化家庭养老责任,倡导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家庭养老新观念,大力宣扬传统“孝文化”,给居家老年人营造一个温馨祥和的家园。强化家庭尊老美德建设,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幸福指数。探索建立家庭养老监护制度,形成由基层政府与老年组织相结合的监督、调解网络。鼓励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探索子女与父母“分而不离”购房模式的优惠措施。

        健全居家照料网络。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个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帮助高龄、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解决生活困难。整合社区为老服务资源,不断丰富为老服务内容,依托老年人日间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推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发展。探索建立为老年人家庭提供以生活护理、家政、健康保健、心理辅导、康复训练、精神慰藉为主要内容的咨询、培训、指导和交流等支持性服务。积极培育连锁化的养老服务组织,集约化运作,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建立邻里亲友助老网络,倡导邻里之间、老年人之间、亲友之间互相帮助,构建较为完善的老年人居家服务社区支持系统。

        健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就近就便、小型多样、功能配套的要求,建设和改造一批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立1所床位不少于50张的日间照料中心,建成一批老年助餐室和助浴点,50%的城市社区和大型居民小区建有为老年人服务的助餐点,建成区域性养老配餐中心5个以上。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实现全覆盖,城市和农村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率分别达到80%、40%,建成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个。

        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创新养老服务体制机制,通过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公办养老服务能力不断提升。推进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40张以上。社会力量举办或经营的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70%以上;养老机构(包括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比例达到50%。创造条件逐步提高中高档养老服务设施比例,以满足不同层次养老消费需求。加快建立统一的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努力提高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加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建立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的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满足广大农村老年人尤其是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充分利用集体土地流转等方式,发展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加快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和服务质量提升步伐,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家。到2020年,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的床位使用率力争达到70%。充分利用农村闲置的学校、村“两委”用房、医院用房等资源,加快“老年关爱之家”等互助式养老设施建设,实现农村“老年关爱之家”乡镇全覆盖,使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就近得到居家养老服务。

        (三)老年健康保障

        全面建立城乡一体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努力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统一”。力争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8%以上,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医保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5%以上。完善老年人医疗救助帮困和慈善助医工作,努力减轻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积极研究制定各类医保制度转移衔接办法,推动异地就医医保结算。

        积极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全市100%的养老机构建立医务室或与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合约,护理型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全市建成2所以上二级老年病专科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按标准设立护理站,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指导等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服务机构,促进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合理对接。大力拓展医疗机构为老服务功能,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为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立医护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长期护理、失能康复等需求。50%的城市社区和20%的农村社区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活动场所。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推动中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之间的深层次合作,积极推广“泰和堂”国医馆发展模式,推出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模式包,打造具有泰州特色的中医养老实验区。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探索低水平、广覆盖、社会化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专业运作、责任共担的机制,探索建立政府、社保、单位和个人多方筹资,商业运作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增强老年人享有长期护理照料服务的支付能力。按照收支平衡、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等级评估标准。

        (四)老年精神关爱

        大力发展老年文体事业。加大对老年文体事业的投入和支持力度,积极扶持老年文艺、老年书画、老年体育等活动,打造泰州特色的老年文化品牌。完善社区健身点建设,有序开放符合开放条件的校园体育活动场地。加强老年人健身步道管理和老年人活动场所整治,充分整合社区现有设施资源,满足老年人文体活动需求,村(社区)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和老年健身场所建有率达到95%以上,村(社区)老年健身场所建有率95%以上。

        健全老年教育体系。均衡市区老年大学布局,扩大老年教育覆盖面,大力发展老年学习型社会组织,优化整合教育资源,完善社区教育网络,构建老年教育平台。广泛开展社区老年教育,加强农村老年教育,以满足老年人终身学习需求。到2020年,参与社区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比例达到20%。

        维护老年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老年群体的维权意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老年人监护制度,完善市、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维护老年人权益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乡镇(街道)老年人法律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和完善涉老纠纷的多元化解决机制,鼓励和支持各方共同参与涉老纠纷的化解。进一步优化信访接待程序,建立老年人来信来访来电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服务。积极推动高校教师、律师、志愿者有效参与老年维权,进一步拓展维权服务内涵和外延。及时处理涉老案件,提高办案效率,依法为困难老年人实施法律援助。

        (五)老年社会参与

        发展老年社会组织。培育和扶持基层老年协会等老年社会组织,加强规范化建设,推动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现村(社区)全覆盖。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督促家庭成员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赡养义务,开展志愿居家养老服务,帮助空巢、失独、经济困难老年人解决生活困难。鼓励老年人通过老年人组织对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建言献策。支持为老服务社会组织搭建服务平台,为老年群体排忧解难。

        拓展老年参与渠道。鼓励老年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整合拓展参与资源和渠道,提高老年人的参与率。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积极探索低龄老年人为高龄老年人服务的途径、方式和内容,加大老年志愿者在为老服务方面的力度,老年志愿者占老年人比例达到15%。

        打造老龄工作品牌。建立老年人专业人才库,为老年人发挥专业知识技能创造条件,鼓励老年人参与优良传统教育、文化和科技知识传授、科技开发与应用、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调解、社区自治管理和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等活动。继续开展“泰州市快乐老人”评选。根据老年知识分子智力援助的特点,为基层老年人送医疗、送科技、送文化,打造老龄工作品牌。

        (六)宜居环境建设

        积极开展适宜养老住区建设。大力开展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符合老年人生活需要、能满足居家和社区养老需求的住宅小区(社区)的建设和改造。各市(区)每年至少启动1个新建适老住区和1个既有住区适老化改造试点项目,并与住区周边的社区服务、医疗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相配套。新建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解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加大适宜养老住区资金、土地、管理等要素的投入。

        营造尊老爱老敬老社会氛围。围绕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将敬老爱老助老作为中小学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把养老机构作为学生德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积极组织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结对帮扶,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深入开展“敬老月”、“敬老文明号”创建等活动,定期开展“优秀养老护理员”、“优秀养老院长”和养老服务先进(示范)单位等评选表彰活动。

        (七)老年产业发展

        完善产业配套支持政策。制定优惠的产业政策,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资老年产业,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大力发展老年产业。在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过程中,精简项目审批、审核手续,提高效率,落实税率优惠政策。鼓励金融业进入老年产业市场,加强配套政策支持,完善财税奖补机制,加快养老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利用。

        开发特色产品。以“医、药、养、游”为特色路径,加大老龄产品的研发,不断开发适应老年群体的产品与服务。充分发挥中国医药城药品和高端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的优势,嫁接新兴诊疗技术,集聚老龄特色医疗服务产业。加强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机构和餐饮经营企业的交流合作,融合美食烹饪文化与中医药养生文化,研制推出老年人养生新产品;依托优势产业和优良生态资源,积极推动医疗与养老的深度对接,发展健康管理、健康促进、休闲疗养等新兴老年产业;围绕“康泰之州、富泰之州、祥泰之州”整体形象定位和“泰州太美、顺风顺水”城市品牌,推动养生养老与特色文化深度融合,发展独特的养老主题旅游产业。

        培育产业市场。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推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老年产业发展机制。着力培育一批生产老年用品和提供老年服务产品的龙头企业,开发、培育、规范和繁荣老年消费市场。积极扶持品牌优势养老服务企业和组织发展,通过规模发展、连锁经营,发挥其对养老服务业的带动作用。招引一批国内外养老服务领域知名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聚集发展,打造养老服务完整产业链,鼓励养老服务企业集团化发展。“十三五”期间,市区培育连锁5家养老机构、10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品牌各1个以上,各县级市培育连锁3家养老机构、5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品牌各1个以上。

        四、重点工程

        社保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提升社保服务能力,社会保障卡持卡率达到90%以上,基本养老金社会发放率保持100%,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社区管理率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四个不出村”(参保登记不出村、缴费领取不出村、权益查询不出村、资格认证不出村)便民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工程。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精神关爱、助餐、助浴和护理等服务。到2020年,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95%以上。

        养老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提升养老设施服务和安全能力。加大乡镇薄弱养老机构改造力度。建立养老服务机构评估制度和专家顾问团,对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设施、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估和辅导,探索建立等级评定、督导、养老服务人员登记和诚信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养老服务队伍培养工程。依托相关高校和机构,有计划对养老服务行政管理、专业技术等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服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打造专业化的养老管理和服务的人才队伍。开展居家养老护理员培训,提高居家养老护理人员专业水平。到2020年,各类为老服务人员岗前培训率达到95%以上,持证上岗率达到90%以上。建立养老护理员择业激励制度,给予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五年的本科、大专及中专院校养老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入职奖励。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对养老护理员按照养老服务工龄和职级每月给予岗位补贴。

        智慧养老服务工程。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大力开发运用“互联网+”技术,建设集生活服务、信息咨询、社区管理为一体的“一站式”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平台,为老年人提供呼叫中心热线、线上坐席服务、线下居家服务、社区养老等服务,让老年人享受多层次、多样化的居家养老服务,努力构建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为重点的信息支持系统,全面实现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多级互通互联和全方位覆盖。

        中医药健康保障工程。将中医药养生保健和“治未病”理念融入养老全过程,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全面提升老年人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多形式举办养老康复机构,探索发展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与养老康复院。探索建立泰州市中医药养老发展基金,支持和鼓励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包、老年人中医健康服务新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五、保障措施

        完善组织保障机制。各地、各部门将老龄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内容,切实加强对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探索建立与泰州人口老龄化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老龄工作机制。按照老年人口比例,配备社区专职老龄工作者,夯实基层老龄工作基础。加强老龄委建设,积极发挥老龄委成员单位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大格局。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老年人协会组织网络,强化老年协会行业管理,推动老年协会在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维护权益、活跃老年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作用。

        完善养老制度体系。围绕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老年人生活状况跟踪调查和老龄科学研究的规划部署和顶层设计,抓好重点项目和为老服务标准化研究,为制定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战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研究制(修)订老年人优待、养老设施规划和养老机构建设与运营、运营与服务等方面的规定。制定居家、社区、机构等各类养老服务标准,不断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养老服务行为。

        完善规范化管理机制。全面建立科学化、专业化、制度化的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力量,构建评估专家库,对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服务质量、等级划分评定等工作实行全面评估。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发展评价与监测指标体系。

        完善资金投入机制。进一步理顺政府在老龄事业中承担的职责,健全老龄事业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龄人口规模,不断增加对老年人社会保障、养老服务设施、老年人文教体活动等多方面的投入。建立健全政府为特殊困难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投入,逐步扩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范围。全面落实50%以上的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规定。探索老龄事业资金投入新模式,积极引导民营资本和国外资金投入老龄事业,逐步形成多元化的老龄事业投入机制。

        完善人才提升机制。加强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地位,完善薪酬、职称评定等激励机制,全面落实一次性入职奖励政策。动员社会成员参与养老公益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建立养老志愿服务记录制度。不断壮大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形成管理人才、专业人才、技能人才和志愿者相结合的人力支撑体系。

        完善督查评估机制。各地、各部门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方案,将每年工作要点与本规划发展目标相衔接,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认真落实。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充分发挥协调指导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评估,对规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认真研究解决,确保本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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