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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91/2017-02598 分 类 部门工作计划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法制办 发文日期 2017-07-07
        文 号 有 效 性
        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法制办 发布日期:2017-07-07 00:00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2016年,我市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做大经济总量、促进转型升级为突破,以增进民生幸福为根本,以强化风险防控为底线,积极落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纲要和省政府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的成效,为“强富美高”的新泰州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现按照纲要第三十七条的要求将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持续增大

          1、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协同推进。市行政审批局组建工作有序开展,组织架构已初步构建,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两大领域15个部门的146项权力事项的划转清单基本确定,并据此形成新的泰州市行政审批事项标准操作规程。同时,积极构建审管协同机制,初步形成行政许可责任清单、监管责任清单和精准服务清单,审批监管协调联动和信息交流工作机制即将启动,按照人随事走、精简高效、严控编制的原则拟制“三定”方案和人员调配方案,确保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协同推进。

          2、“互联网+联合图审”模式实现全覆盖。2016年,我市的“互联网+联合图审”模式被列为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办和省政务办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市政务办以此为契机,着力打造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推进“互联网+联合图审”覆盖各市区,为市区审图实现互联互通,服务向基层延伸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市中心“互联网+”联合图审窗口累计受理图审项目470个,其中,建设工程项目242个,市政工程73个,专项审查项目165个,审查时限全部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3、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整合。市政务办以制定《泰州市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施方案》和《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为新起点,将靖江、泰兴、兴化和姜堰现有交易平台整合为市级平台的分支机构,建成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类交易纳入平台统一交易,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益。平台整合建成以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分中心按照“五统一”要求正常对外服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全年累计完成各类交易800余项,交易总金额64亿元。

          4、行政审批工作效率稳步提高。市工商局以全省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改革试点为契机,在全省颁发了首张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营业执照,提前3个月完成国务院的改革要求。2016年10月1日,全面启动了企业登记“五证合一”改革,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不再需要到人社、统计部门领取企业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已累计颁发企业“五证合一”营业执照1536份,双创有活力,企业得便利。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全面推行,印发了《全面推行并联审批的通知》,实行由一个主要部门牵头,多部门同步受理、信息共享、资料互认、协调并进,所有审批项目全部实行“容缺受理”,方便群众办事。

          5、“包办帮办”服务品牌接轨重大项目。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甘当“店小二”。年初,市政务办制定出台《关于打造“包办企业墙外事、帮办企业墙内事”服务品牌,全力助推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将职责精细化、服务精准化,及时解决项目审批服务中的“堵点”、“痛点”和“难点”,为项目投资主体搭建上下贯通的审批便捷通道,全力助推项目建设。2016年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共走进28个工业园区及乡镇现场办公,对196个重点项目建设进行了分类指导,打通了审批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政务公开和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有序

            1、公共信息平台便捷高效。着力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每月公开“项目大突破”、“城建新提升”和市区改善民生实事等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采用电视直播形式将项目建设情况向社会进行通报。及时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目录,按季度公开农村居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统计数据。定期公布城市空气质量预报、水源水质安全状况,经济适用房选房结果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规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顾问制度,对依申请公开答复进行法律风险评估,答复文书更加标准。建成江苏首家设区市政务服务云平台,搭载行政审批“一张网”、便民服务“一张网”和阳光政务“一张网”,公众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建成了全市统一的“我的泰州”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用户一次登录注册,就可以查看社保、公积金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个人信息,并可实现PC端网站、APP端、微信端的同步展现,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2、重大决策制度得到全面优化。市政府格外重视重大决策工作,专门发文规定“重大对外签约活动,需经市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所有对外签约文本,由法制办扎口审核把关,出具书面意见,报政府办备案”。市法制办及时制定《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厘清了一些长期以来模糊不清的决策主体、决策程序及责任问题,对强化部门依法决策意识发挥了积极的指导作用。2016年第一季度,市法制办即将建立全方位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摆上议事日程,提出了制定《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办法》的构想,得到了市政府主要领导的积极响应,先后经过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办法已于2016年12月1日由市政府正式印发,为2017年实质推进重大决策动态管理提供法律依据。

          3、部门依法决策意识明显增强。市发改委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为要点,着力集体讨论研究决定程序,对餐厨废弃物处理等民生项目的立项审批采取审慎态度,严格通过重大决策程序开展工作。市公安局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侧重广泛征集民意和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并及时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公示等渠道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热情。市环保局格外重视污染源企业环保信用评价事项,将其纳入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决策过程中会同人民银行、信用办等单位研究实施方案,邀请法律顾问出具法律审查意见,确保环保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不带瑕疵,管理有度。市卫计委将行政审批委托事项纳入决策管理,积极实施决策第三方后评价。交通、物价、城管、人社、住建等部门修改完善决策制度,决策档案纲目并举,整齐有序。

          三、法律文件制定质量提质增效

          1、首批地方性法规按时出台。在市人大法工委统一协调下,市经信委、市水利局、市住建局与市法制办齐抓共管,分司负责,按照法规制定程序,严控序时进度,当前,《泰州市水环境保护条例》、《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等我市建市以来首批地方性法规均已制定出台。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开展相关普法宣传,市政府制定了《贯彻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两年行动计划》,明确了23项具体任务、责任主体、完成时限,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制度落在实处。《泰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及时出台,为我市今后开展政府规章制定工作确立工作规程。

          2、民生领域文件制定积极有为。市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意见》和《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意见》,简化手续,堵漏风险,为民解忧。市建工局出台了《泰州市建筑企业资质会商办法》,以资质监管来强化建筑总分包管理市场秩序。市公安局制定了《泰州市户口迁移准入登记规定实施细则》,使户籍改革落地生根。全年,市法制办共收到相关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申请共11件,提出实质性审查意见8条。

          3、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效果更加突出。市法制办秉承“文件无小事”的理念,突出抓好文件后评估和定期清理两个后续管理环节,制定了《泰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形成了《泰州市市区依法没收的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处置办法(试行)评估报告》,并指导相关部门开展了部门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发布了《关于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开展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部门文件清理结果已正式公布,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正稳步推进。

          四、文明执法和执法监督交相促进

          1、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为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精神,市法制办积极调研取经,今年伊始即着手《泰州市行政机关文明执法规定》,旗帜鲜明地推行公正文明执法。文明执法并非新模式,本是执法工作应有之义,为克服执法人员畏难情绪,执法规定首次对执法人员接待群众、解答咨询、受理申请、现场执法、文书送达等环节的举止、用语、仪表等进行明确规范,指导性较强。文件已于2016年7月份由市政府印发,各部门积极落实,将其列入法制培训和领导集体学法科目,执法面貌和执法效果收到满意效果。积极推进医药高新区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试点,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促进执法工作严格而高效。

          2、违法行为严抓不懈涉罪必究。市安监局定期开展安全生产两法衔接联席工作会议,以纪要意见指导联合执法,实现信息共享,烟花爆竹、危化物品的专项整治常抓不懈。市盐务局每逢法定节假日开展食盐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市消防支队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和劳动密集企业的执法力度。市工商局重点抓好供气、供水、有线电视、房屋买卖、汽车销售等重点领域的格式合同规范整治。市知识产权局积极查出假冒侵权案276起。相关部门积极贯彻“两法衔接”工作要求,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果断移送司法处理,案件移送质量稳中有升,“两法衔接”的泰州做法得到省“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和市政协肯定和推介。向市法制办报备部门重大行政处罚决定72件。

          3、执法培训与执法监督双促进。市法制办继续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与考试工作,积极制定《泰州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专门编印了新版执法手册,更新了国家、省、市各层级重要学习文件,培训考试内容既紧跟时代又贴近实务,促进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执法水平双提高,全市7500余人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统一考试,参与率均达95%以上,市政府主要领导亲临考场,冒雨巡考。继续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发布了《关于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情况督查的通报》。创新和扩大监督范围,印发了《泰州市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编制部门、法制机构、检察机关和政务服务机构分段负责,强化行政许可统筹管理。适时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即时启动新一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据梳理、基准厘定、要素细化、制度配套和汇编公布工作。

          五、依法行政工作理念不断精进

          1、行政复议办理质量稳步提升。2016年市政府法制办(含行政复议委员会)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7件,其中撤销和确认违法13件,责令履行6件,调解终止22件。市政府印发了《泰州市环境公益诉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积极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资金支持。市政府参与行政诉讼案75件,作为被申请人参与省政府行政复议案13件,参与国务院法制办和省法制办复议调查12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复议听证率为100%。市(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全面优化。市法制办全年共依法审查政府对外签约文件24份,政府信访复查复核意见书43件,及时排查法律风险。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通过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点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信访事项分类处理全省领先。市委书记蓝绍敏同志专门作出批示,强力推动信访分类处理工作,市信访局联同法制办开展调研先行取得共识,着眼于“四个结合”制定工作方案,着力于“三个同步”形成分类清单,全市24家重点部门按时汇总部门清单,在市法制办的审核基础上,做到成熟一个、审核一个,公布一个。通过清单责任划分,有效导入到信访途径的诉求大幅减少,导入到行政与司法渠道的诉求明显增多,达到预期目的。2016年7月,全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现场会于在我市召开,我市的工作方法成为全省典型加以推介。

          3.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日益完善。市法制办积极按照中央纲要和省实施方案精神,将制定和落实《泰州市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细则和责任分解方案》申报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重点明确了118项重点工作目标及其责任部门、完成时限,为我市全面建成法治政府目标奠定基础。按季度做好宣传和贯彻,开展了纲要专题讲座、创建公众参与行政程序示范点、依法行政示范论坛等主题活动,年终认真组织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查活动,扎实推进纲要精神融入领导学法和行政执法的全过程。

          2016年,我市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指导下锐意进取,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明显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步伐明显加速,但对照纲要文件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法治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水平仍需做精做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效率不够高,法治政府建设未纳入本年度绩效共性目标体系,市(区)政府法制机构能力建设有待强化。2017年,我们将紧紧围绕纲要确定的任务,按照既定工作规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创新创优,奋力开启法治泰州新的篇章。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精心组织内部人员学习培训,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完善内部考核激励机制,激发法治工作热情,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调研整合法制力量,探索不同层级、不同区域、不同部门法制机构之间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工作和遴选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深度融入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二是落实阶段目标,打造示范亮点。积极梳理2017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形成目标清单和督查方案,适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专项督查。组织“法治专家泰州行”活动,邀请知名专家来泰宣讲法治文化,引导各地各部门法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开展“公众参与行政程序建设示范创建”、“法治政府示范点创建”等活动,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三是严格立法程序,提升决策水平。严格执行《泰州市人民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规范地方立法程序,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认真落实《泰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办法》,全面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升决策水平。强化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后续管理,完善文件后评估机制,增强文件执行实效。

          四是强化执法监督,推进综合执法。继续开展新一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清理工作,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标准,确保行政执法活动公正透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高新区综合执法改革,完善“两法衔接”机制,全面落实《泰州市涉企行政执法检查登记备案暂行办法》和《泰州市行政机关文明执法规定》,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优活动,树立执法标杆,以点带面促进执法水平均衡化。

          五是妥善化解争议,维护社会稳定。探索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标准化流程和办理标准,增强办案能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效。开展全市优秀行政复议卷宗评比活动,提高行政复议文书制作质量。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问题深入开展研究,提高法制理论水平。加强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仲裁办公自动化和信息化程度,注重仲裁特色文化的挖掘和宣传,完善仲裁员队伍和薪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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