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2/2018-04497 | 分 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发文日期 | 2018-02-28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安委〔2017〕34号)我局拟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任务分解。向安委会获取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名单及危险化学品目录(含商品HS编码)并按市(区)将其中有外贸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名单分解至各市(区)商务局,以便配合各市(区)开展百日整治工作。
二、任务落实。根据市安委会提供的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名单,我处在海关系统建立相关数据包,包括相关外贸企业目录、危险化学品产品目录,配合市安委会开展数据查询工作。
三、任务跟踪。在“百日整治”行动期间,每月20号之前在海关系统内查询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外贸企业当月、累计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数据、同比增长或减少情况报市安委会,如遇突发事件,随时配合市安委会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