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建工〔2018〕10号
各市(区)建管局、医药高新区住建局,农业开发区建设局,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建传〔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区)结合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方案,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春节和“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18〕2号).pdf
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