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98/2018-08506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其他 函 |
发布机构 | 市行政审批局 | 发文日期 | 2018-05-06 |
文 号 | 泰行审函[2018] 5号 | 时 效 |
王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行政服务中心的非政府服务行为亟待规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中介机构的进驻及管理
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2014年市政务办曾结合窗口审批职能和社会需求,在《泰州日报》发布中介机构入驻招租公告,目前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的中介机构共计有江苏新睿境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泰州正兴商标代理有限公司、医药高新区便民刻章社等6家。
我们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参照《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考核细则》进行监督检查,政务服务中心督查处负责定期对其经营行为、收费标准、遵规守纪等方面进行督查,并不定期对其服务对象进行回访测评。
对进驻中心的中介机构租金收缴,按照每间办公室每年12000元,服务工作台每台面5000元的标准收取场地租金,租用合同每年度签订一次,租金通过银行直接划到机关管理事务局财务室统一管理。
二、关于不动产登记一站式收费
自2015年年底实行不动产登记以来,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窗口为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对不动产登记、房产交易备案、和契税征收三项职能进行了整合,基本实现了“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变了过去群众房产过户要多次往返于多个部门办事的局面;同时,通过精减办事环节、加快内部审核速度,从国家规定的3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精神,市国土局取消了群众在购房办证时的土地登记费、交易服务费等费用,仅收取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每户80元、非住宅类每户550元)。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内部流程整合,将收费与发证职能整合至一个窗口,群众在不动产登记窗口完成收件后,可凭收件收据于5个工作日后在收费出件窗口交纳登记费并领取不动产权证。
综上,我们在推进“放管服”改革过程中,确有不少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在接到您的建议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了回头看、回头查。今年三月份,我们对某中介机构借助政务中心平台,主动打电话给相关企业进行广告宣传的不当行为进行了处理,勒令其退出中心大厅。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公平、公开、规范、高效”的中介服务平台,我们现正与市编委办等部门共同研究,拟按照分类规范、部门协同、强化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开透明、诚实守信、规范高效的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实现企业和中介机构网上双项选择的“一站式”交易服务,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市本级网上中介超市的建设,计划在今年第二季度完成。
感谢您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支持,并请您今后继续关心政务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8年5月6日
单位负责人:
联系人姓名:赵宏健 是否已面答: 是
联系电话:1585086836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