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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330/2018-08584 分 类 市政府办文件 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18-07-04
        文 号 泰政办发〔2018〕81号 有 效 性 有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13 18:00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泰州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泰州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我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护外国在我市境内机构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持良好的对外开放环境。

        1.2 编制依据

        《江苏省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我市境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造成在我市外国机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在我市外国人员伤亡的,适用本预案。

        1.4 分级标准
          根据涉外突发事件发生的地点、性质、规模和影响,将涉外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Ⅰ级)、重大涉外突发事件(Ⅱ级)和较大涉外突发事件(Ⅲ级)三级。

        1.4.1 特别重大涉外事件(Ⅰ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涉外突发事件:

        (一)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伤亡的涉外事件;

        (二)已经或可能造成在我市外国机构或外国人员安全及财产重大损失,并具有重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三)省外事部门要求市政府参与《江苏省突发涉外事件应急预案》Ⅰ级响应的涉外突发事件;

        (四)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Ⅰ级响应的其他涉外突发事件。

        1.4.2 重大涉外突发事件(Ⅱ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涉外突发事件:

        (一)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伤亡的涉外事件;

        (二)已经或可能造成在我市外国机构或外国人员安全及较大财产损失,并具有较大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三)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Ⅱ级响应的其他涉外突发事件。

        1.4.3 较大涉外突发事件(Ⅲ级)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涉外突发事件:

        (1)造成死亡人数10人以下,或死伤人数50人以下的涉外事件;

        (2)已经或可能造成在我市外国机构或外国人员安全及财产一定损失,并具有一定政治和社会影响的涉外事件;

        (3)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涉外事件。

        特别重大和重大涉外突发事件由省有关部门负责处置,较大级涉外突发事件由我市负责处置。

        1.5 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力保安全。以国家利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维护外国在我市机构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避免或减少损失。

        (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各市(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做好处置工作。

        (三)快速反应、规范有序。涉外突发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组织先期处置工作;加强与省外事部门等省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整合处置力量,保证应对工作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四)依法办事,保守秘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际条约,依法处置涉外突发事件,保障外国在我市境内机构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与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和外事纪律,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 组织体系

        2.1 指挥机构

        成立以市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外侨办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市外侨办、公安局、安全局、民政局、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人社局、卫计委、教育局、商务局、外宣办、民宗局为成员的泰州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2.1.1 领导小组职责:

        我市境内发生涉外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应立即决定实施事件处理方案,在事件发生现场组织指挥,召集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分工迅速开展工作。根据事件的进展情况对各成员单位的工作适时作出安排。

        2.1.2 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外侨办:负责在第一时间赶赴事件发生地,详细了解事件情况,并向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事件详细情况,提出事件处理的初步意见,并根据组长、副组长的指示开展现场处理;

        (二)市公安局:负责协调指挥相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涉外刑事、治安等案件处置,火灾、道路交通事故等的抢险施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会面维稳管控工作,提供必要的证明或鉴定材料等;

        (三)市安全局:负责监督、调查涉外突发事件发生、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并及时予以处置;

        (四)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处置涉外突发事件中外籍人员的优恤安抚、善后处理,开展业务指导;

        (五)市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负责协调处置涉外突发事件过程中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六)市人社局:负责协调处置在泰州工作的外籍人员工作期间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业务指导;

        (七)市卫计委:负责协调指挥实施涉外突发事件中医护人员、医疗设备、药品的组织和医疗救护指挥、卫生防疫、受伤人员的抢救等工作;

        (八)市教育局:负责协调指挥有外籍人员工作的教育机构,积极配合做好涉外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九)市商务局:负责协调指挥外经外贸相关企业、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十)市外宣办:负责涉外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媒体采访报道管理、舆情引导等工作;

        (十一)市民宗局:负责协调处置涉及民族、宗教等问题的涉外突发事件,开展业务指导。
          2.2 办事机构

        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侨办,外侨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是处置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办事机构,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负责接受和办理向市政府报送的紧急事项,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督促市内各涉外单位做好日常安全、应急处置措施的演练、培训和落实;督促、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有关决定事项;负责与外国机构、人员的联系协调;协调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级突发涉外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件调查、事后信息发布等工作。

        2.3 应急工作组

        根据涉外应急处置需要,按照各成员单位职责组成以下应急工作组:

        (一)行动救援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安全局、卫计委参与,负责现场的管控处置、医疗救援工作;

        (二)政策法规组:由市外侨办牵头,市人社局、教育局、商务局、民宗局参与,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涉及到的政策法规掌握;

        (三)新闻宣传组:由市外宣办牵头,市外侨办参与,负责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信息发布、舆情引导;

        (四)后勤保障组:由市mobile99365365_365bet正网注册_best365彩票牵头,市民政局参与,负责事件处置所需的财力、物资保障;

        (五)善后处理组:由市民政局牵头,市外侨办、民宗局参与,负责事件中外籍人员的优恤安抚、善后处理。

        3. 预测预警

        3.1 预警信息收集

        各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中应当注意收集可能发生涉外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外侨办建立与市公安局、安全局等部门的情报信息沟通和交流机制,做到信息共享。

        3.2 预警信息的评估和发布

        领导小组办公室获得我市境内外可能发生涉外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后,视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研判和评估,并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由相关部门在规定范围内发布预警信息。

        3.3 预警分级和行动

        3.3.1 红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涉外突发事件威胁逼近,或情报证实即将发生涉外武装或恐怖袭击。

        行动:领导小组做好涉外突发事件应急行动准备,经市政府批准,启动本预案,采取各项措施保护有关机构和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3.3.2 橙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显示发生涉外突发事件的现实可能性。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提醒有关部门和人员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分析研判涉外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影响,完善应对措施,并视情启动本预案。

        3.3.3 黄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信息显示发生涉外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增大。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提醒有关部门和人员高度重视,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同时分析研判涉外突发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完善应对措施。

        3.3.4 蓝色等级

        指标迹象:情报信息显示可能发生涉外突发事件。

        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提醒有关部门和人员思想重视,注意收集情报,跟踪形势动态,注意安全。

        3.4 形势动态分析

        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与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加强对重大国际、地区形势关注和分析研究,对关系市政府确定或调整对外政策、采取应对措施的重大事态,及时提出前瞻性建议。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处置程序

        (一)发生或即将发生涉外突发事件的信息得到核实后,事发地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应当立即派员赶赴场,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二)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市政府和省外办报告事件情况和处置进展情况;

        (三)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参与应急事件处置工作,参加领导小组召开的联席会议,研究布置各项工作;

        (四)由市外侨办根据突发事件所涉及外籍人员的国籍逐级向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报告事件情况,并根据对方国家对事件处理的意见和我国外交部、省外办的指示,采取相应措施;

        (五)涉外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和领导小组布置的任务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开展工作。

        4.2 应急响应处置措施

        (一)事发地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迅速组织力量控制局面,制止事态发展,做好先期处置工作,包括迅速了解事件规模并上报伤亡人员数量、姓名、国籍、状况、财产损失等基本情况,开展安置安抚、医疗急救、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行动;

        (三)市外侨办迅速通过外交渠道向事件涉及的外国驻华使领馆通报情况,及时安排其官员赴事发现场探视;

        (四)市外侨办会同事发地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安排接待死亡、受伤外国人的家属来泰探视。

        5. 信息报告和处理
          5.1 信息来源

        涉外突发事件信息来源渠道,主要有市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各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应急管理机构,市各涉外单位、涉外行业,市公安局、安全局等。

        5.2 信息接收处理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涉外突发事件发生的情况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

        (二)领导小组收到涉外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研判分析事件级别,按照事件分级标准向上级请示汇报,I、II级事件在国家、省有关部门领导下实施应急措施,III级事件由我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

        5.3 信息公布和新闻发布

        (一)涉外突发事件信息的公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有关部门商定,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批准后,按规定公开;

        (二)各单位在收集、整理、传递涉外突发事件信息时,应当及时、准确,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三)涉及秘密的信息,应当严格遵守保密有关规定;

        (四)新闻发布的内容由新闻主管部门决定,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把握适度、内外有别、遵守纪律的原则,以正面宣传为主。对境外歪曲性报道或造谣攻击,及时组织有针对性地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6. 后期处置

        6.1 应急结束

        涉外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完成以及危险因素消除后,经领导小组综合各方面意见作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并按规定对外发布。

        6.2 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做好相应人员安置、损失评估、赔偿、奖惩等后续事宜。

        6.3 调查和总结

        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对事件真相进行调查,全面、准确地查清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并形成书面调查总结报告报市政府和省外办,并通过对事件处置工作经验教训的总结,及时修改和完善本预案。

        6.4 整改和建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需要请示市政府,经批准,成立专门委员会,对涉外突发事件有关的地区、部门、人员责任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6.5 奖励与处分

        (一)对参与处置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有关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奖励;

        (二)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人员,有关方面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各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要做好通信及网络设备的建设,保障相互之间的通信联络畅通及网络运转正常,确保各种文电高效、迅速、准确运转。

        7.2 资金保障

        各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处置涉外突发事件所需经费,按《泰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予以必要保障。

        7.3 人力保障

        各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根据处置涉外突发事件的需要,提供必要的人员配备。

        7.4 物资保障

        各市(区)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在交通、餐饮、住房、医药等方面作必要的储备,确保应急响应有充足的物资保障。

        8. 附则

        8.1 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市外侨办牵头起草,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每三年修订完善。

        各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可参照本预案,制订本地区、本部门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领导小组备案。

        8.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图


        泰政办发〔2018〕8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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