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城管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市政府办《泰州市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泰政办发〔2018〕57号)和市信用办《2018年泰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泰信用办〔2018〕5号)文件要求,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订2018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城管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系列信用管理制度为保障,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优化拓展为关键,围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应用、服务主线,扎实推进信用工作,全面提升信用意识,构建信用体系建设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载体,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探索建立城市管理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突出诚信“红黑榜”发布机制,通过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实行信用承诺,在招投标中增强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在执法管理中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促进行政相对人诚实守信道德意识不断增强,企业和社会组织诚信行为不断规范。
三、主要任务
(一)党委重视城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市信用办要求,加强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城管系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为完成全年工作明确目标任务。
责任部门:法规处牵头制定城管系统信用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要点,细化考核任务。
(二)全面落实“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是公共信用信息的一部分,要严格执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日双公示”制度,按照《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数据项目录》要求和《泰州市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实施办法》对失信等级的划分,完整、规范、准确地归集、报送数据。
责任部门:许可处负责归集行政许可信息;法规处负责归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信息,各执法单位应及时将处罚数据报送至局法规处。
(三)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实行信用承诺制。建立建全行政相对人信用承诺制度,就是要求相对人以规范格式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违法失信者将按承诺接受约束和惩戒。信用承诺将纳入个人(企业)信用记录,接受社会监督,且作为城管部门对相对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参考。
责任部门:许可处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相对人签订信用承诺书,渣土处在渣土运输车辆管理中要求管理对象签订信用承诺书,承诺结果全部在“信用泰州网”进行集中公示。
(四)加强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的应用。在城市管理领域涉及的公共资源配置、政府采购、招投标、政府资金补贴等行政管理事项中,要有针对性地应用内外部的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省市信息中心出具的信用查询报告,或主动对行政相对人实施信用审查,并在20个工作日内向市信用办反馈应用成效。
责任部门:各项目牵头处室、单位、分局在涉及上述行政管理事项中,均须到市信用办对行政相对人实施信用审查并反馈应用成效,将信用查询结果作为决策参考依据。
(五)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动奖惩活动。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在停车秩序管理、渣土运输车辆管理、户外广告管理中,应积极加强与公安、住建、规划、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有效开展不少于三个部门的联合奖惩工作,及时报送执法管理过程中的联合激励和联合惩戒典型案例,进一步营造诚信、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责任部门:执法支队、渣土处、广告处、各分局积极开展跨部门联动奖惩活动,每季度报送联合奖惩案例不少于1件。
(六)做好诚信“红黑名单”公示工作。培树城管系统诚信典型,表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优秀共产党员等先进个人;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约束和惩戒力度,曝光公示严重失信行为,将“红黑名单”在信用泰州网集中公示。
责任部门:政治处牵头归集各类表彰信息,及时报送守信红名单;各执法单位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探索研究,归集严重失信黑名单。
(七)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坚持教育为先的理念,以加强诚信建设为切入点,结合党员义工服务、普法宣传等契机,开展“我们在一起”“向陌生人微笑”等活动,不断增强诚信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和效果,让诚实守信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
责任部门:各分局结合相关宣传工作开展诚信宣传教育不少于1次。
(八)积极做好诚信信息报送工作。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局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对城市管理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归纳,按时报送工作动态。局法规处及时总结,向市信用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部门: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局每月报送信用工作信息1条,市法规处每季度向市信用办反馈工作开展情况不少于3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城市管理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既是全市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的新举措、新手段。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局要高度重视,结合文件规定和任务分工,进一步明确方法举措,强化督促检查。
(二)加强资料收集,严格考核。各相关处室、单位、分局要切实加强过程性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根据要求及时向局法规处报送资料,法规处安排专人上报处罚信息、诚信“红黑名单”和诚信信息,各单位完成情况将纳入市局年度绩效考核。
(三)扎实推进工作,务求实效。注重各项工作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针对部分失信顽疾,加强工作的创新落实和品牌塑造。同时,加强各项工作的跟踪问效,加大实施过程各个环节的督查和考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