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政府扶贫办,医药高新区农工办,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市扶贫办阳光扶贫系统抽查结果,各地各部门在执行挂钩帮扶制度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不按规定时间节点和要求履行帮扶走访义务”“帮扶责任人满足于送钱送物,走访流于形式”“帮扶对象情况不清,信息上传质量不高”“帮扶单位负责人常年不开展走访,由其他人代为登录填报信息”等。按照“脱贫不脱帮扶”的要求,为确保挂钩帮扶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现就进一步完善帮扶走访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挂钩帮扶走访部门(单位)的职责
结对挂钩帮扶工作是脱贫攻坚行动的一项重要举措,“部门(单位)包村、党员干部包户”是一项基本制度安排。各挂钩帮扶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四种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主动积极履行挂钩帮扶工作职责。要按照《泰州市脱贫攻坚工作责任清单》(泰扶〔2019〕3号)要求,制定或完善帮扶走访制度和帮扶工作计划,严格贯彻落实有关帮扶工作文件精神,推动帮扶举措进一步落实。要对照年度考核要求,认真落实挂钩帮扶资金,积极为经济薄弱村增收谋划思路,落实“一村一策”帮扶措施和增收项目,改善提升村庄环境。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分管负责人每季度、联络员每两个月至少走访一次。有产业扶贫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泰州市产业扶贫重点任务和职责清单》(泰扶〔2019〕8号),认真研究制定本行业产业扶贫规划,充分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农户脱贫提供产业支持,增强其“造血”功能,稳固脱贫工作基础。部门(单位)挂钩帮扶职责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共性目标考核范畴。
二、进一步明确挂钩帮扶走访规范和标准
挂钩帮扶责任人是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要严格按照“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的规定,经常性深入挂钩帮扶的低收入农户家庭,了解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到位情况。走访中要注重突出“五问”,即:问家庭情况,收集群众基本信息,熟知农户家庭成员及就学、就业、就医等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问增收门路,看家庭收入来源情况,替群众算好帐,帮助群众指明致富方向;问生活状况,看现实存在的主要困难,替群众出主意想办法,帮助群众渡过难关;问现实需求,询问农户最紧要最迫切需要解决什么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解决办法;问政策疑惑,针对群众对精准扶贫政策模糊或者不明白的地方,按政策给予解答,打消群众的疑虑。农户基本信息和收入及“三保障”情况要按照要求及时上传到手机APP。对已脱贫农户因急难事件可能带来返贫风险的,要及时向镇村反馈情况,启动预警处置机制。坚决杜绝“拍照留痕走过场,事后一问三不知”、村干部代替走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各市(区)要明确专人加强“阳光扶贫”监管平台的数据维护和更新,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定期开展帮扶单位及帮扶责任人的走访信息核查。核查结果要及时反馈至帮扶责任部门(单位),对帮扶不到位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拒不履行帮扶走访职责的责任人要定期通报。
泰州市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