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6904331/2019-04813 | 分 类 |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工业、交通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海事局 | 发文日期 | 2019-02-26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七部分组成。
一、概述
(一)健全制度机制。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调整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
(二)开展自查自改。积极开展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改工作,扎实提升泰州海事局门户网站建设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排查网站栏目和链接,确保栏目及时得到更新、无错误链接、无错误内容,完善内部信息发布流程,明确内部信息发布职责,着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平台。
(三)及时发布信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做到“违法行为在网上公开,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公开执法流程,规定办结时限,推行电子政务,依法办理人民群众投诉举报。按照江苏海事局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面梳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检查事项,建立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实施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
(四)强化学习培训。我局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海事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实时关注泰州政府信息公开QQ群相关动态信息,认真研读上级下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并做好相关内容上报。
(五)拓宽公开渠道。我局建立了官方网站、官方微信、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信息。通过微信平台推送图文并茂的信息,增加信息的可读性。畅通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渠道,加大对优秀政务信息的报送力度。有效利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渠道,对政府公开信息进行权威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年度,我局在泰州海事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8条。通过“泰州海事”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3条,通过窗口公示栏等其它方式公开信息82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门户网站全面公开依法行政工作的同时,采取了多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包括在泰州海事局门户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通过微信等新兴传播媒介宣传,另外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在线访谈1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举措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对《条例》精神和要求理解不够彻底、深入,对需要公开的信息种类和内容掌握不够全面,导致信息公开水平和程度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需求。
(二)下一步措施。
坚持依法公开、公正透明、重点突出,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外的政府信息,一律公开。充分听取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保障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我局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开拓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官方微信等新兴媒介,及时发布公众关注的信息,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本年度无主动公开情况需要说明事项。
2.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