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43/2019-04567 | 分 类 | 部门工作计划 农业、林业、水利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农委 | 发文日期 | 2019-02-02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认真贯彻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19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做好全市农村工作会议相关准备工作。
2、制订2019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作方案。
3、继续组织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部署2019年渔业渔政重点工作;开展长江禁渔期宣传及清江行动。
4、组织申报第十批省级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开展国家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年检;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5、启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前期调研;督促各市(区)开展清产核资县级验收,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档案资料不缺失;对面上存在问题进行一次摸底梳理,并下发提醒函。
6、拟定2019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重点任务分解方案;起草2019年乡村振兴市(区)绩效评估办法及机关部门乡村振兴先进单位考评办法、乡村振兴工作先进示范创建考评办法;会同有关部门评审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改革创新以奖代补项目;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衔接相关工作。
7、做好市“健康长江”大数据平台涉农基础材料准备工作;开展设施农业“机器换人”调研;拟定农机安全生产和监理工作要点。
8、继续推进“大棚房”整治专项行动;开展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监测评价工作;组织2019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市级评审。
9、制定印发2019年动物疫病免疫计划;研究制定市农业农村局“三定”初步方案;做好2019年度节假日值班安排及机关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