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68/2019-00155 | 分 类 | 机构设置 人事工作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外办 | 发文日期 | 2019-06-06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市政府外事办公室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协调处。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各市(区)、部门落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出的决定、部署和要求;拟订外事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国际会议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全市综合性外事工作的调研,掌握涉外动态并汇总上报;负责机关的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工作;办理各市(区)、部门报送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有关外事问题的请示、报告。
(二)人事秘书处。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安排和协调;负责文件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人员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绩效考核、扶贫等工作。
(三)涉外事务处(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办公室)。研究分析境外国家、地区的形势和政策动向;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政策;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制定年度交流项目;承办一般性国外访泰团组接待工作;负责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外有关驻华机构及人员的联络、交流交往;指导和组织开展全市有关民间外事工作;指导、协调、管理我市社会组织对外交往事宜;负责与各国对华友好组织、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友好交往工作;审核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名誉职务和给予重要奖励;扎口办理全市对外结好的报批手续;承担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四)礼宾新闻处。协调指导全市外事礼宾工作;牵头负责来访的党宾、国宾及其他重要外宾接待工作;负责协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同志的外事活动;承担邀请、接待和管理外国常驻和临时来访记者工作;指导全市对外新闻交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对外宣传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全市重大涉外事(案)件;负责海外侨务工作;开展海外领事保护相关工作,协调指导我市境外机构、公民安全与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配合处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有关事宜。
(五)港澳事务处。贯彻执行中央对香港、澳门的政策规定;制定并实施我市与港澳地区年度交流计划;统筹协调我市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往来工作;参与协调我市驻港澳机构、企业的有关事务;推动我市与港澳地区在经贸、科教、文体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承担我市与港澳民间交往的有关审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港澳居民在我市的相关事务。
(六)出国来华管理处(行政许可处)。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华工作的归口管理、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和成效评估;负责办理市领导率团或参团出访的具体报批事宜;负责我市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出国、赴港澳地区任务审核,办理我市审批权限以内的出国(境)任务批件、确认件、任务通知书等;负责办理我市非经贸、科技出访团组向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的具体报批事宜;负责办理外国人来访审核事宜;配合安全、保密等部门做好各类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国家安全、保密等工作;组织开展外事政策、外事纪律教育和专办员业务知识培训;负责APEC商务旅行卡的业务指导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