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关于印发《2019年市(区)
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区)城管局、医药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现将《2019年市(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4月10日
2019年市(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根据泰州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度泰州市市(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综合考核实施细则》(泰效能发〔2019〕1号) 及泰州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2019年度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和五大主导产业市级专业园区综合考核共性目标考核方案的通知》(泰效能办〔2019〕4号)要求,结合各市(区)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机构
成立泰州市城管系统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董维华
副组长:高斌、夏建洲
成 员:局党委成员、处级领导干部、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市(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绩效考核中心),具体负责各项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王茂坤,副主任:窦海霞。
二、考核对象
靖江市人民政府、泰兴市人民政府、兴化市人民政府、海陵区人民政府、高港区人民政府、姜堰区人民政府、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三、考核内容
从四个方面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考核。
1.防违控违。三市四区有力削减违建存量,治理进度达年度目标;有效遏制新生违建增量,保持“零容忍”态势;切实办好投诉举报、交办督办案件。
2.停车便利化工程。根据《江苏省“停车便利化工程”实施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对三市四区“停车便利化工程”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实施、政策调控、停车设施补短板、停车管理服务、公众参与、创新举措等七个方面。
3.市容管理。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卫生清洁,机械化清扫率达标;开展厕所革命;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维护完好;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化维护完好,道路、广场使用管理达标,交通畅通、不阻塞;城市容貌整洁美观,不乱占道经营、占道施工、占道停放车辆;渣土处置运输规范;按时完成好数字城管派遣任务。
4.工作机制与队伍建设。将城市管理(数字城管)工作列入对市(区)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绩效考核;加强城市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无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发生。
四、考核方式
按季度考核,每季末月的下旬,由市城管局市容处牵头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绩效考核中心运用。季度考核实行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为四个季度平均分。
五、考核分值
根据泰州市效能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度泰州市市(区)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综合考核实施细则》,为体现差别化,各市(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指标分值分别是:靖江市1分,泰兴市1分,兴化市1分,海陵区3分,高港区3分,姜堰区2分,高新区2分。年度考核最终得分按各市(区)所占分值折算。
六、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报市效能办,在市(区)年度综合考核中运用。
附件:2019年度市(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
2019年度市(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牵头考核单位:城管局
考核子项 | 分值 | 考核细则 | 计分办法 |
防违控违 | 25 | 有力削减违建存量,治理进度达年度目标;有效遏制新生违建增量,保持“零容忍”态势;切实办好投诉举报、交办督办案件。 | 违建治理未完成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的,未完成一项扣5分。存量违建复建或治理不彻底的每发现一起扣2分;新生违建每发现一起扣1分,未及时按规定处置的,每起扣2分;投诉举报、交办督办件办复率100%,办结率不低于9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
停车便利化工程 | 15 | 全面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 | 根据《江苏省“停车便利化工程”实施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苏建城[2018]550号)文件要求进行考核,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工作实施、政策调控、停车设施补短板、停车管理服务、公众参与、创新举措7个方面,每一方面内容缺失的,扣1.5分;履行不完善的,每处扣0.5分。 |
市容管理 | 45 | 1.城市容貌整洁美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维护完好;市政公用设施和绿化维护完好;主次干道不占道经营、占道施工、占道停放车辆;渣土处置运输规范。(20分) | 户外广告设置不规范、不完好的,每处扣0.5分;市政公用设施破损的,每处扣0.5分,绿化缺失维护不及时,每处扣0.5分;主次干道有占道经营现象的,每处扣0.5分,乱占道施工的,每处扣0.5分,车辆乱停放的,每处扣0.2分;渣土处置不规范的,每处扣0.5分,发现渣土车有带泥行驶现象的,每起扣0.5分。 |
2.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全面落实。(10分) | 未签订市容环卫责任书的,有一例扣2分;未认真履行市容环卫责任的,有一处扣0.5分。 | ||
3.环境卫生清洁。加强机械化清扫,开展厕所革命。机械化清扫率市区达85%,县市达75%。(8分) | 机械化清扫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环境卫生不清洁的,发现一处扣0.5分;带泥行驶、泼洒和扬尘,发现一处,扣0.5分;厕所革命未完成省及泰州市下达任务的,扣3分。 | ||
4.按时完成好数字城管派遣任务。(7分) | 未按时完成数字城管派遣任务的,每件扣0.5分。 | ||
工作机制与队伍建设 | 15 | 将城市管理(数字城管)工作列入对市(区)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绩效考核。(5分) | 未将城市管理(数字城管)工作列入市(区)各部门绩效考核的,扣5分;未列入对乡镇、街道考核的,扣5分。 |
加强城市管理队伍规范化建设,无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发生。(10分) | 队容风纪不规范的,发现一起扣2分;发生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该项分值全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