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89/2019-06356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城乡建设(含住房)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19-07-02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市城管局关于印发“健康长江泰州行动”码头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靖江市、泰兴市、高港区城管局、医药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改善长江沿线及码头周边环境面貌,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泰办发〔2019〕14号)文件精神,决定于2019年开展“码头排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1.时间安排:2019年3月— 12月
2.排查范围:泰州市境内长江沿线及码头
二、工作内容
开展长江沿线及码头固体废物堆存的全排查。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砂石渣土等堆存情况进行识别和排查,及时做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处置;加强日常巡查,对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现象进行监督和查处。
三、组织保障
成立以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荣贵同志为组长,市局环卫监督处处长和各沿江城管局局长为组员的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市局环卫监督处负责排查工作的总体推进和监督,各沿江城管局负责排查工作的具体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传导压力。各沿江城管局要秉承守水有责的理念,高度重视本次“码头排查”工作,把做好“码头排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向参与此次排查工作的干部职工讲清排查工作的意义、目的和要求,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市委的要求上来,切实打牢抓好排查工作的思想基础;制定详细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夯实整治措施,迅速掀起排查整治工作高潮。
(二)全面排查,严格执法。各沿江城管局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健康长江泰州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通过蹲点值守、巡回检查等方式,开展全排查。一是存点排查。排查长江沿线及码头有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堆存点。及时填写、报送《长江沿线及码头周边固体废物堆存点汇总表》;二是源头排查。对易产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单位进行排查,摸清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情况;三是运输排查。对辖区内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运输情况进行排查;四是及时整改和查处。对排查出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做到即查即整,要落实领导包案和整改销号制度,对向长江、堤岸、码头等处倾倒、堆存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应严肃查处。
(三)加强巡查,确保长效。各沿江城管局要落实网格化管理,确保无缝对接,对已完成整治的问题要开展巡查,建立及时发现、及时清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市局将按照方案要求检查各沿江城管局在组织领导、推进落实和整改落实三方面情况,必要时予以问责追责。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