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室,原市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物价检查分局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过渡期若干工作规则》已经2019年1月28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8日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过渡期若干工作规则
为确保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局”)机构改革过渡期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就局机关运行有关工作制定如下规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地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工作要求上来,不折不扣抓好市局机构改革,确保机构职能按照要求及时有序调整到位,加快形成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在市局职能、机构、人员调整到位之前,各处室继续按原定职责做好各项工作,防止出现“空档期”。
二、局领导分工
按照市局2019年第1次党组会议关于局机构改革过渡期领导分工的决定,局领导要加强对分管处室、单位工作的领导,履行“一岗双责”,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
三、职能转隶
按照先转隶、再做“三定”规定的原则,有序做好职能转隶工作。职能转入后,及时承接相关工作,做到无缝衔接。
四、会议制度
局机关实行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制度。
行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调研员、副调研员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请相关处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行政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初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讨论研究当月重点工作。会前,副局长及调研员、副调研员需召集分工处室、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研究各条线的当月及近期工作。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专题会议由局领导根据分工和工作需要召集并主持召开。
行政办公会议的会务、会议记录、《行政办公会重点督查事项汇总公示表》及纪要由办公室负责;专题会议的会务、会议记录及纪要由召集会议的局领导指定相关处室负责。
党组会议规则另行制定。
五、公文处理
办公室要对机关收文、办文进行统一管理,按照有关公文处理规定,严格办文程序,提高办文质量和效率。
(一)公文运转。明确一名机要员专门负责取送机要文件。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做好密件登记、交接、运转等工作,确保不丢失、不泄密。保密件由局办公室文印室统一保管。
(二)公文批办。凡主送或者抄送市局的公文,采取集中协商办理的方式,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提出拟办意见。市委、市政府、国家总局、省局文件和上级领导同志批示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等重要来文,应首先报局长阅批。事涉多个处室的,根据工作任务轻重多少等因素,统筹确定一个主办处室,各会办处室应积极配合。
六、公文核发程序、编号规则
各原单位仍沿用现有公文审核机制,分头审核、报签、印制。市局报送市委、市政府、国家总局、省局的请示、报告和其他重要市局发文,由办公室核报市局长签发。局印章启用之后,使用局统一发文稿纸、统一发文编号规则,以局及局办公室名义对外行文。
局发文编号规则:局发文机关代字为“泰市监”,局发文字号构成为“泰市监+主办处室代字十﹝年份﹞+序号”,局发函字号构成为“泰市监+主办处室代字+函+﹝年份﹞+序号”;局办公室发文字号构成为“泰市监办+﹝年份﹞+序号”,局办公室发函字号构成为“泰市监办+函+﹝年份﹞+序号”。
局机关内设机构除办公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不得审批下达应当由市局审批下达的事项。
七、印章管理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章已正式启用,原市质监、工商、食药监、知识产权、物价等部门公章同时废弃,并按程序进行处理。局办公室扎口负责局及局办公室印章管理、用印。要严格执行用印审批和登记制度。
八、档案资料管理
各类档案、资料暂由各原单位收集、整理、保管,确保档案资料的齐全、完整和安全。局自挂牌成立之日起所形成的档案,应新设档案全宗进行管理,同时各原单位全宗终止,并根据档案管理部门部署安排,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九、政务信息
局办公室要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国家总局报送政务信息,确保上报信息采用率;加快整合各原单位信息简报,定期编制《泰州市场监管动态》。
十、组织人事
对干部因私出国、干部试用期满考核、年度考核、挂职、退休、辞职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按原程序执行。
十一、机关党建
加强沟通协调,研究推动局机关党建工作,发挥机关党建服务改革的重要作用。各处室、直属单位要注意了解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并及时向分管领导和各原单位机关党委反映,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持队伍思想稳定。
十二、公务活动
开展各类公务活动,必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规定要求。除组织安排的公务活动外,未经局领导批准,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参加行政相对人或下级机关组织的颁奖、剪彩、奠基、开业、竣工、庆典等事务性活动。
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国家总局召开的会议、举办的活动,由局长审批。处室主要负责人离开泰州参加会议活动、考察调研(国家总局、省局有正式书面通知的除外),须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处室主要负责人在市内出差,由局分管领导审批;其他工作人员出差,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
十三、新闻宣传
局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新闻宣传活动时一律使用市局名称;改革过渡期间,各原单位暂以原有渠道做好网站维护、信息报送等新闻宣传工作;微信平台统一使用“品质泰州”对外宣传,由市局办公室协调各部门统一发声、统一报送。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市场监管重要信息,突发性重大信息应及时发布。
局办公室要加强对舆情统一扎口管理,加大舆情监测力度,组织做好舆情处置工作,重要敏感舆情应及时向局长报告。严格新闻宣传纪律,重大、突发性信息发布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
十四、咨询投诉举报
市局举报投诉受理部门要加快整合12315、12365、12330、12331、12358、96333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热线,实行统一受理,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诉求,提高处置效率。平台整合到位前,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要始终保持24小时畅通。
十五、信息化工作
强化统筹集成,尽快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局网站页面,加快构建统一的办公系统、视频系统和市场监管综合信息平台。
十六、经费资产管理
市局财务处要统筹做好机构改革中财务资产管理和经费保障等工作。组织各原单位对经费、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清理。会同办公室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清查、登记,及时编制资产清册,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防资产流失。对突发事件及改革急需经费需求研究提出意见,按程序报局领导审批。各原单位按原渠道分别批复2018年所属单位经费并执行。
十七、后勤保障
局办公室要加强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组织做好机关办公用房、餐饮和安全管理、办公区域调整等工作。加强公车管理制度,尽快出台管理规范,统一受理,集中派车。
十八、值班值守
局办公室要加强各办公区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责任。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各原单位要按照现有预案、程序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扎口管理,重要情况应及时报告局长。认真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
十九、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各项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工作协调,确保平稳有序。办公室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沟通解决具体问题。对工作重大、时间紧迫、协调难度高的工作,可协调有关人员集中办公。
(三)加强报告请示,严守纪律规矩。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肃干部人事、财经纪律,严格保密纪律,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机构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局党组请示、报告,坚决做到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