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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67/2019-07904 分 类 部门文件 市场监管 通知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9-08-19
        文 号 泰市监发〔2019〕31号 时 效
        市市场监管局 市人社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质量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9-08-20 16:49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有关部署,现就2019年江苏省质量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凡申报2019年度质量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资格人员的评审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和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于2019年9月25日前报送至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泰州市海陵南路315号),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质量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市监人〔2019〕162号)中对高级技术资格评审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审核工作,保证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对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二)申报者按照省市场监管局文件要求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材料样式和装订均需符合要求。

        (三)申报人员在完成本系统(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任务的同时,还须在2014年—2019年内完成至少五门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提交申报材料所涉及的有关证书、证明需报送原件的必须将原件准备齐全;只需复印件的,原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则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五)提供的免冠小二寸彩照一张须剪除白边,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与单位。

        (六)申报者的年龄、岗位、专业工作年限、发表论文时间等要求,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管局文件规定执行。

        (七)评审费按照省市场监管局文件精神执行,各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同时,请将评审费缴清。

        (八)从今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全面推行网上申报。依托“江苏人才信息港”中的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在互联网上登录http://222.190.110.123:5501/zc网址,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9月10日)。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将个人业绩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九)通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十)我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按《关于报送2019年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泰市监发〔2019〕2号)要求执行。

        联系人:姚弋,联系电话:0523-86200622;

        电子邮件:tzzjyaoyi@163.com。

         

        附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质量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市监人〔2019〕162号)


        20190814W12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9年度质量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市监人〔2019〕162号).pdf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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