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索 引 号 01441698/2020-00255 分 类 部门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行政审批局 发文日期 2020-01-23
        文 号 时 效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日期:2020-01-23 14:29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泰州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履行公开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推进。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局根据三定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局办公室,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处理我局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新《条例》学习教育培训。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我局全体员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水平。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专题听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汇报,带头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学习。今年,我局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组织开展多场讲座,邀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蔡鹏、市司法局张立涛等专家对全局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公开专题授课。

        (二)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结合新时期、新要求,不断健全完善我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等流程。年初,印发了《泰州市行政审批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以制度的形式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进行规范。在新《条例》出台后,及时调整《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依申请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内容。2019年,我局主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20件,协助办理2起。主办的20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件,协助市政府办回复2起,均已按期办结答复,出具《答复意见书》。

        (三)依法依规操作,积极主动公开。按照新《条例》规定及国家、省、市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指导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局门户网站、我的泰州APP、政府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公开方式,及时公布局重大决策、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工作动态等权威信息,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得到进一步深化,有效提高群众对审批业务各项工作和政策的知晓率。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网站发布审核制度的相关要求,凡是发布到网站上的信息,均履行三级审核手续,做到统一平台、统一审核和统一发布,保证我局信息与政务公开准确、及时、规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新闻类信息241条、各类通知公告435条、信息公开2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14

         14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0

        776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512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1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1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7

        7 

        (七)总计

         21

        1

         2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在人员管理配置方面,我局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人数有限,且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业务培训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知识培训工作,全面提升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2、在政策解读方面,内容过于简单化,解读要素不全。按照新《条例》要求,严格落实“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规定,规范信息公开流程,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意识。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建立健全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解读工作情况报送督查制度,正确把握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确保政策解读与公文办理环节的有机融合,提高政策文件解读率,做到群众看得到、听得懂、用得上、信得过、能监督,有效避免误解误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