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30/2020-15619 | 分 类 | 市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11-09 |
文 号 | 泰政复〔2020〕6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授予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等组织2020年泰州市市长质量奖(含提名奖)的请示(泰市质审办发〔2020〕5号)收悉,根据《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泰政规〔2019〕6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授予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江苏恒力制动器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新宏大集团有限公司等组织2020年“泰州市市长质量奖”。
二、同意授予江苏华骋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申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组织2020年“泰州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希望受表彰的组织再接再厉,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质量管理创新、传播质量发展理念。全市各行各业和各类组织要以获奖组织为榜样,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持续提升质量综合竞争力,奋力推动泰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