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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014416330/2020-15619 分 类 市政府文件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市场监管 批复
        发布机构 市政府 发文日期 2020-11-09
        文 号 泰政复〔2020〕68号 有 效 性 有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授予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等组织2020年泰州市市长质量奖(含提名奖)的批复
        信息来源:市政府 发布日期:2020-11-12 15:48 浏览次数:次 字体:[ ]

        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你办关于授予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等组织2020年泰州市市长质量奖(含提名奖)的请示(泰市质审办发〔2020〕5号)收悉,根据《泰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泰政规〔2019〕6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授予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龙凤堂中药有限公司、泰州市大浦中心小学、江苏恒力制动器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新宏大集团有限公司等组织2020年“泰州市市长质量奖”。

        二、同意授予江苏华骋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申源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姜堰溱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组织2020年“泰州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

        希望受表彰的组织再接再厉,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质量管理创新、传播质量发展理念。全市各行各业和各类组织要以获奖组织为榜样,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切实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持续提升质量综合竞争力,奋力推动泰州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泰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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