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住建局,医药高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行业高质量发展需要,推动新技术工程应用,促进行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模板支架和脚手架安全管理,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2月1日起,政府投资的新开工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2.2021年2月1日起,所有高支模工程施工必须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3.2021年5月1日起,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使用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
4.对因工程类型、结构型式等原因,确属无法使用盘扣式钢管支架的,必须由工程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经项目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确认后方可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规范规定的其他类型支撑体系。
5.所有类型的支架材料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否则一经发现,责令停工整改,并一律取消该项目申报标准化工地资格。
6.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施工现场模板和脚手架安全检查,对未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