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市城管局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2月3日
市城管局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有序做好市城管局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和《泰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泰肺炎防控〔2020〕6号),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市城管局内部疫情防控工作,在泰州市城管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机关各处室、数字化城管中心、执法支队、广告处、渣土处全部参与,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工作,防止疫情流行和蔓延,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维护机关事业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以及公共场所的清理消毒、大院入口的体温测量、防护用品的领用分发、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等工作。
局政治处负责本处室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内部环境的卫生管理,以及对组织参加市级集中活动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局市容处、环监处、督查处、法规处、广告处、渣土处分别负责本处室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内部环境的卫生管理,以及对参加管理执法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和执法支队负责制定各自的内部防控方案,抓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内部环境的卫生管理,以及对参加执法、管理、服务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行政许可服务处按照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统一要求执行。
市环卫处、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分别制定内部防控工作方案,抓好办公区域和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正式上班之前,全面核查职工健康状况和假期活动信息。
1. 提前掌握基本情况。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必须提前对全体职工(含安保、保洁等后勤人员)相关情况进行统计,并重点核查身体健康状况和假期离泰外出、走亲访友以及与重点疫区和重点人员接触情况,在此基础上,认真详细填写《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并明确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各类情况汇总、相关资料报送、相关物资领用分发等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和联络员名单,于2月2日(星期日)下午16:00前报局办公室汇总。
2. 重点关注特殊对象。对市外返泰人员必须全面了解详细情况,落实健康防护措施,本人或共同居住人员若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在家观察休息,必要时到医院就诊。对近期去过或途经重点疫区的、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人员,必须安排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每日报告身体状况,隔离观察期满经单位同意方能返岗。同时,动态做好职工病假登记,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日登记制度。
3. 落实内部防控责任。制定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落实防控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确保所属单位部门全覆盖,核查、办公、防护、应急、后勤保障等环节覆盖,所有岗位和人员全覆盖,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形成专门文本,及时传达到位,随时接受检查,并报局办公室存档备查。
三、集中返岗初期,实行严格管控,推行弹性工作制。
1. 认真到岗履职。局领导班子全部在岗上班;局机关处室确保1人以上在岗,负责处室正常运转。各处室每周制定人员在岗安排表,提前1天报局办公室备案。
2. 开展体温监测。市局机关大院入口处设立体温测量岗,每天上午和下午上班时,逐一对进入大院人员测量体温;所有工作人员进入必须佩戴口罩,服从管理人员安排,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原则上不接待非本单位人员来访,确因工作需要,在登记核实的基础上,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者由对口单位派人接至办公区域,接待时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接待时间不超过5分钟。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进入。
3. 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上班返岗人员,坚守本职岗位,不相互拜年,不串门,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佩戴口罩;提倡网上办公,鼓励采用电话、网络等方式,传阅文件尽量使用协同办公系统、钉钉、QQ、微信等软件,减少人员走动;非紧急情况,能不开的会议尽量不开,确需召开的会议,最大限度减少参会人员、缩短会议时间、加大座位间隔、保证会场通风。
4. 保持工作场所清洁。组织对办公室、会议室、电梯、步行梯、卫生间、公务用车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清理、消毒;上班期间,保持办公室环境清洁,加强室内空气流通,每日正常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走楼梯,不乘坐电梯。
5. 强化网络信息安全。按要求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信息更新、舆情监控等工作。
6. 保持通讯联络,加强个人防护。所有工作人员都要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时待命、有呼必应。特别要注重个人防护,学习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勤洗手、戴口罩、少出门、少聚集;采用健康的生活方式,保持良好的身体状况,增强免疫力。
7. 食堂暂停集中供餐。市局机关食堂暂停集中供餐,工作人员回家就餐,具体供餐时间另行通知。
8. 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市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安排联络员每天汇总填报《疫情防控情况统计汇总表》,于当日上午9:30前报局办公室,以便汇总报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汇报。
四、建立应急机制,及时高效处置体温异常、疑似、确诊病例等突发紧急情况。
1. 及时就诊、确认病情。各处室、各单位发现职工及共同居住人员有体温异常、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特殊情况的,要立即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并报局办公室;同时,要求职工本人自行前往或呼叫120救护车前往泰州市人民医院、泰州市中医院等医疗机构检查、就诊,迅速摸清病情,随时报告情况。
2. 规范处置疑似、确诊病例。如有职工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要第一时间报局领导小组,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规范处置和治疗;所在处室、单位要成立应急工作专班,在局领导小组和专业部门的指导下,配合职工及其家庭做好相关工作。局领导小组安排专人按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
3. 严格密切接触者管理。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疫情处置,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自有住房的,应居家医学观察;无住房但单位有集体宿舍的,可由单位安排相对独立的临时单间宿舍隔离;没有集体宿舍的,应由单位确定相对独立的医学观察场所进行隔离;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医学观察期限14天,每天报告2次体温和其他健康状况。
4. 加强消毒等措施。要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病例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疫点的终末消毒,以及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消毒。
5. 特殊情况下停止办公。根据疫情波及范围、发展趋势等情况综合研判,必要时采取临时停止办公等措施,停止办公的范围遵循由小到大的原则,方案报经局领导小组同意后立即实施。
6. 做好应急保障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等制度,筹备必须的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
五、顺应疫情形势,及时调整防控措施,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及时响应、令行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