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3/2019-08705 | 分 类 | 机构职能 市政府组成部门 批复 |
发布机构 | 市交通运输局 | 发文日期 | 2019-07-02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市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市地方铁路建设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政策并且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拟订并且监督实施公路、航道、港口和交通物流业等行业规划,参与拟订全市铁路、民用航空的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客运发展规划,参与城市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组织编制和协调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港口岸线、陆域、水域交通运输的统一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市客运管理以及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交通物流业政策和标准;
(五)负责和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除长江以外的本市其他通航水域的水上安全监督、内河救助打捞工作。负责船舶检验和船舶防污监督管理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投融资政策和规费政策,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协调并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资金筹集,负责提出交通运输专项资金安排意见,负责交通运输预算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监管。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
(七)拟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与信息化政策、规划和规范并且组织实施,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攻关。指导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指导并且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承担并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运输;
(九)负责全市铁路、民用航空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利用外资和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做好渔船检验相关衔接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