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有关部署,现就2020年江苏省质量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凡申报2020年度质量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评审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和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于2020年6月15日前报送至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处(联系电话:0523-86882061),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范围及要求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质量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市监人〔2020〕118号)中相关要求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细致地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审核工作,经审核无误,签名、盖章后报送。评审费标准按省市场监管局文件执行,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缴纳。
(二)申报人员须登录“江苏人才信息港” 网址(https://www.jsrcxxg.com/zc/),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5月20日至6月10日,逾期无法登陆),并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将个人业绩等纸质材料按照省文件要求装订成册后报送。
(三)申报人员在完成本系统(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任务的同时,还须在近5年内完成5门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远程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四)提交申报材料所涉及的有关证书、证明需报送原件的必须将原件准备齐全,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五)提供的免冠小二寸彩照一张须剪除白边,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与单位。
附件: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质量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市监人〔2020〕118号)
56号附件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报送2020年度质量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pdf
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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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5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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