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30/2020-02808 | 分 类 | 市政府办文件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 | 发文日期 | 2020-06-09 |
文 号 | 泰政传发〔2020〕7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支持旅游发展促进文旅惠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动文旅市场回暖复苏。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的指示精神,促进全市旅游市场消费升温,切实帮助文旅企业渡过难关,现就进一步支持旅游发展、促进文旅惠民通知如下:
一、精准落实防控举措
按照常态化、精准防控、有序开放的原则,逐步恢复开放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文化场馆。科学评估可开放区域和服务项目,实行分区域、分空间、分项目有序开放。落实预约限流、错时分批、分散参观等举措,严防发生人员聚集。加强入场人员管理,落实实名登记、“祥泰码”(苏康码)查验、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强化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游客驿站、生态停车场和绿道等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指导文旅企业做好景区游客中心、宾馆客房、餐厅等重要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组织发放旅游消费券
向泰州市民以及外地来泰游客发放5000万元旅游消费券,消费券通过“祥泰码”(苏康码)微信小程序进行抽取,可在全市A级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接待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区等消费时按规则进行抵用。
三、落实文旅企业扶持政策
认真落实《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抗疫情渡难关促发展的政策措施》(泰政发〔2020〕4号)文件精神,建立文旅企业融资绿色通道,降低文旅企业融资成本,为有需要的文旅企业提供法律援助。按规定退还全市131家旅行社80%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鼓励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减免中小文旅企业房租,引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文旅企业积极上争省级纾困补助资金。落实推动旅游业发展奖励补助政策,对重大旅游项目招引、旅游企业做大做强、旅游品牌提档升级等实施奖补。
四、加大景区收费优惠幅度
鼓励各级各类景区结合自身实际,出台门票打折、赠送讲解服务、赠送观光项目等优惠措施。全市A级旅游景区一年内对全国医护工作者免门票,对江苏援鄂医护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免门票。全市国有景区对泰州援鄂医护人员终身免门票。
五、促进文旅消费扩容提质
推进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推出一批常态化、特色化、多元化消费项目和产品。培育发展文旅消费新模式,推动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型文旅消费,鼓励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消费模式发展。指导文旅企业开发智慧文旅项目,推出虚拟景区、网络云参观等新功能,引导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景区景点广泛应用互联网售票、二维码售票。
六、加强旅游市场营销
组织开展“惠民互动游”免费旅游直通车活动,引导文旅企业制定面向泰州市民的优惠政策。鼓励市民到本地A级旅游景区和乡村旅游重点村旅游消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就近开展旅游活动和疗养休养,提倡学校利用周末、节假日在市内开展国学游、红色游、科普游等研学活动。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适时举办重大文旅节庆和特色田园乡村推介活动,逐步恢复各类文化旅游民俗活动。组织全市重点旅游企业在主要客源地城市开展旅游推广活动并推出优惠措施,加强与主流媒体、新媒体的合作,宣传推广旅游企业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
七、推动文化旅游产品融合发展
挖掘本土文化元素,开发承载泰州文化符号的旅游产品,争创国家和省级旅游度假区、文旅融合示范区品牌。推出涵盖泰州早茶、地方戏曲、水乡民宿等体验项目的生态康养、乡村休闲旅游线路,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加快打造一批具有创意、创新特色和实用性的文化和旅游商品,塑造文创和旅游商品品牌。
八、优化文旅市场环境
落实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行业标准规范,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打击无证经营、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行为。加强文旅市场监管,建立企业诚信评价体系,营造合规经营、诚实守信、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实施旅游商品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及时应对、合理处置游客诉求,保障游客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旅游包车、高风险旅游项目等专项检查活动,确保文旅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