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89/2020-05305 | 分 类 | 部门文件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城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7-17 |
文 号 | 泰城管发〔2020〕83号 | 有 效 性 |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市(区)城管局、医药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船舶和港口生活垃圾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工作,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交执法〔2020〕4号)、《泰州市交通运输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泰州市长江经济带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泰交经〔2020〕2号)要求以及徐克俭副市长在全市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上的部署安排,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城管局港口码头生活垃圾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组 长:孙荣贵
副组长:尹友亮 戴京辉 高竹顺
成 员:侯荣伟 戴建生 杨文高
王月宏 陈 军 刘 勇
赵振斌 唐传贵 沈卫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环卫监督处。
二、工作职责
(一)指导各地环卫部门加强与属地港口主管部门的对接协调;
(二)配合相关部门督促港口企业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投放、中转设施,按照规定接收、转运、处置生活垃圾;
(三)负责协调港口码头与环卫部门签订船舶生活垃圾的接收、转运、处置协议;
(四)利用已有的垃圾处理设备设施资源,将船舶生活垃圾处理纳入垃圾处理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对各地船舶和港口码头污染物中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联单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六)会同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
(七)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依法打击船舶污染物非法排放转移处置等。
泰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