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34/2020-06812 | 分 类 | 机构设置 文秘工作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信访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23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统计、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以及结对共建工作。负责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协调指导全市信访部门的调研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组织信访工作考核。负责机关绩效管理工作。负责信访网络系统建设和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维护管理。负责对接纪检监察组,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参公事业)人员到信访部门挂职锻炼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全市信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二)应急协调处:负责中央、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批示交办的重大信访事项的协调处理。负责牵头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负责与国家、省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和信息沟通。负责接待市内外群众和境外人士的来访,配合相关部门处理群众以上访为由的聚集。统一协调驻京、驻宁信访工作力量,做好我市进京去省上访群众的接待、劝返工作,跟踪协调处理进京去省越级上访、非接待场所人员信访事项,配合处理在京、在宁信访异常、突发事件。负责进京去省上访情况的统计汇总、分析研判和情况通报。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
(三)办信网络处(征集处):受理办理群众来信(含网上来信,下同)以及上级党委、政府转送、交办、督办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批办的群众来信事项。承担办理“市委书记信箱”、“市长信箱”以及部门信箱来信相关事宜。及时筛选重要来信报送领导阅示。负责重要来信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自办、会办、督办重要来信事项。负责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对全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信访信息系统使用、培训和督查。指导检查全市群众来信办理工作。
(四)督查督办处:督查督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查督办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贯彻落实。督查督办国家、省信访部门以及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批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负责信访基层基础工作,组织开展“三无”(无进京越级上访、无大规模集体上访、无极端恶性事件和舆论负面炒作)市(区)建设。负责信访重点管理市(区)、乡镇(街道)的认定和管理。提出对市(区)和部门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和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的建议。负责全市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督查、汇总工作。指导检查全市信访督查督办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复查复核处):承担信访法治化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起草信访规范性文件。承办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信访政策法规咨询、答复等工作。负责平安建设、法治宣传和培训。负责办理申请市政府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依法进行信访事项终结和无理信访事项终结的认定。指导检查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六)重大信访处:综合分析研判信访形势,负责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负责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负责信访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事务,承担信访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
(七)综合指导处:对全市信访工作进行综合协调指导。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指导检查全市群众来访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