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1659/2020-15190 | 分 类 | 政策文件解读 财政、金融、审计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审计局 | 发文日期 | 2020-10-23 |
文 号 | 时 效 |
一、制定背景
2018年5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这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2018年审计署颁布了《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2019年底,我省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上述两个规定对新时期内部审计工作作出新部署。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二、制定依据
1.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2.《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第131号)
3.《江苏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1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职责内容和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主要目标为内部审计机构进一步健全、内部审计职责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机制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作用进一步发挥。
重点任务以单位类型为对象,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工作规范等重点任务,要求在2022年底前完成。
职责内容详细列举了内部审计机构职责。
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指导监督、强化沟通协作和强化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明确要求、加强保障。
四、主要特点
1.注重强基固本,强化基础工作。《方案》注重针对基础性工作明确具体要求,着重强基固本、打牢基础。如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制度建设等方面的要求比较明确。
2.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齐短板。《方案》着眼于解决问题,推进工作。如:加强园区、乡镇、街道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建设制度等。
3.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具体任务。《方案》划分了五类责任主体,相应提出各自任务,便于对照落实、对照检查。
4.结合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对象。《方案》中列举了管理使用资金数额较大、所属单位较多的13部门和国有企业及在泰高校,对这些部门和单位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5.强化指导监督,形成工作合力。《方案》对审计机关和主管部门指导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有利于形成指导监督合力,共同推进内部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
6.立足务实可行,力求落地落实。《方案》注重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力求任务能够完成,措施能够落实,目标能够实现。
关联阅读:《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办发〔2020〕45号)